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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9#101室装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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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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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基本信息(资格后审)
公告编号 GX20250705 批准文号 其他-2025-07-04
项目名称 28#、12#、29#101室装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昆山市花桥资产经营公司
审批部门 /
资金来源 自筹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 F132007638
项目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昆山市花桥镇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申请人允许参与的最多标段数:1个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发包内容 建筑面积 招标金额 规模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是否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
GX20250705 28#、12#、29#101室装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331.34 367.6737 总面积约2331.34平方米,最大单体950.65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 2025-08-01 2026-03-28 否 0 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资质类型 资质一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质二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
资质三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

备注  
预选承包商要求
项目负责人专业
企业业绩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1)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或护照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若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近3个月及以上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手册(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人代表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当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按开标顺序进行点名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进行身份确认。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公示”版块→分别查询并截图); (4)限额以下平台的投标单位均参照限额以上的注册要求,如未经注册,为无效投标。 (5)投标单位报名、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事宜操作指南详见: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限额以下及其他工程(http://218.4.45.172:8086/kssfzx/034003/034003003/ksCity_moreinfo.html)。 (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级建造师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投标文件格式 a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8)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9)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将对候选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含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若有任何凭空捏造、修改各类资格证书、证照、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社保证明等资料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处理。 (1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投标人中标后,实施项目时设计方案须经过发包人及其主管部门的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作出调整,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2)投标人施工项目管理组织及人员配备必须符合项目管理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13)本工程为EPC总承包项目,其最终的目的是满足业主方在总承包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的建设项目性能参数、使用目的的要求。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后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招标人需求、项目建设目标、性能、技术要求及项目实施风险,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实现上述需求目标的所有费用。 (14)本工程所有材料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如不符合环保要求,必须返工,无条件更换环保材料并承担招标人的损失。 (15)投标单位应认真勘察现场,了解现场现状及设计要求。 (16)EPC最高限价中已计取了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费,建筑垃圾外运及堆放点、弃置点,处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增加。 (17)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无。 (18)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9)本项目如涉及施工图审查、专家论证等相关费用有中标单位支付。 3.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b、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e、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f、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评标细则
答疑  GX20250705(截止时间:2025-07-11 09:00)
投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投标开始日期 2025-07-04 09:00:00
投标结束日期 2025-07-28 13:30:00
开标日期 2025-07-28 13:30
开标地点 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4号房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楼531室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点 昆山市花桥镇 联系电话 0512-57961569
联系人 陈工 传真
邮件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4号房4-5楼
联系人 潘玟静 联系电话 0512-50369351、57368271(转636) 传真
法人 高伟强 邮编 215300 邮件
监管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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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办理日期 2025-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