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截止时间:
2026-11-0916:00
挂牌价
79,899.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香港路1-1-9号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982~0617 微信扫一扫“苏交易”让你交易更高效 报名参与交易或查看更多详情>>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位于吴中区木渎镇香港路1-1-9号商业房地产公开招租挂牌起始日2026-11-02项目编号SCJR20262568挂牌终止日2026-11-09委托方苏州市木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看样联系人施月兰内部决策情况办公会议通过联系人电话65217069出租行为批准单位资产基本情况坐落位置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香港路1-1-9号所在楼层1-3层资产使用现状使用中出租面积(m²)208.07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简装,附属设施以现场实物为准租期3年配套、环境、交通等周边设施配套齐全,环境良好,交通便利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是其他披露事项以现状交付,无免租期出租条件租金挂牌底价79899元/年租金支付要求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租金调整方式无免租期无租金以外费用使用用途及要求餐饮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交易信息报名保证金92899元履约保证金13000元保证金交纳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优先扣除服务费,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六楼605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该意向承租方直接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电子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点击查看《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

其他说明其他说明

1、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3、允许装修改造,装修改造前要与苏州市木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并符合物业管理要求;4、此处资产所有装修为原租户投入,若该项目原租户未能拍得、致租赁期满后未能续约的,除动产归原租户所有并由原租户自行处置外,原租户在租赁期限内对承租的房屋、场地的所有投入和添附(包括租赁范围内的装修、装潢、生产生活设施及附着物的添加等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成交企业需与出租方就原承租方前期投入的固定装修及所有添附设施的处置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成交企业应妥善处理与原承方的交接工作。5、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6、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7、该项目有原承租户,若原承租户为最终成交人,项目成交后合同起租日为:2026年11月24日。若成交人非原承租户,合同起租日为合同签订日。

服务费事项

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收费标准承担双方应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