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资产招租 > 挂牌公告

西苑医院苏州医院2号楼生活配套用房(咖啡店)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11-09 16:00
挂牌价
59,585.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吴中区澄湖路 318 号
联系人:
方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982~0623
微信扫一扫“苏交易” 让你交易更高效
报名参与交易或查看更多详情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西苑医院苏州医院2号楼生活配套用房(咖啡店)公开招租
挂牌起始日
2026-10-20
项目编号
SCJRZ20260779
挂牌终止日
2026-11-09
委托方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人
姜宜明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人电话
0512-80160517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吴中区澄湖路 318 号
所在楼层
1层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出租面积(m²)
20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出租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位于1层,总层数为4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毛坯房,预留了给水点和电源,需要自行装修改造。
租期
2年
配套、环境、交通等
位于苏州市西苑医院苏州医院2号楼生活配套用房(咖啡店)房地产,所属建筑所在四至为东至居民小区、南至澄湖路、西至苏蠡路、北至南厍路。估价对象所在区域有苏蠡路、澄湖路等主次道路,路网密集,道路通达性好,公交有325路、503路、7路、53路、325路、夜5路等多路公交线路在其附近设有站点,公共交通便捷程度较好。估价对象位于吴中区,附近有石湖景区、港龙财智国际等,公共商服配套设施完善。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资产产权方为行政事业单位,由委托方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受托管理并施行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需承租方、产权方(西苑医院苏州医院)和委托方三方签署《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人应先对拟承租建筑物的具体状况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承租建筑的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不被接受。任何因现场踏勘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人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承租方案包括主要经营内容、经营方式、经营理念、经营品牌(包括自有及引入)、广告及宣传方案、装修预算、计划开业时间、有苏州大市内范围同类项目经营经验等。 4、租赁期内涉及房屋权属变更的,产权方、委托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不属产权方、委托方违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补偿、赔偿。 5、意向承租人必须承诺招租文件中提出的全部管理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6、意向承租人必须承诺接受产权方对招租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监督。 7、租金计算方式:意向承租人的总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否则响应无效。 8、付款方式:租金支付周期为年度结算。 9、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 10、水电费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凡涉及招租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59585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一年一付
租金调整方式
无
免租期
无
租金以外费用
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
使用用途及要求
1、本次生活配套用房招租,旨在引进专业的饮品销售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咖啡、水果、成品烘焙等)。 2、承租方应为医院提供多元化饮品及食品销售服务。 3、承租方须遵守执行西苑医院苏州医院的相关制度。 4、个性化服务要求:为体现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弥补院内相关业态空白,承租方应推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属定制化饮品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产品方案、应急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5、食品安全要求:承租方应承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6、管理相关要求:纳入西苑医院苏州医院后勤社会化部门统一管理。 7、考核要求:详见招租文件。 8、经营要求:不得销售奶瓶、奶嘴、奶粉等婴儿用母乳代用品;不得销售烟草(含电子烟)制品;不得销售药品;不得销售带有明显地理标识的名贵土特产或包装礼盒(如阳澄湖大闸蟹、长江刀鱼、碧螺春茶叶礼盒、高档月饼礼盒、高档酒类礼盒等);不得销售彩票。 9、人员要求:本项目承租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均应持健康证上岗,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或提供相关服务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商务要求: 1、支持提供院内配送服务。 2、支持提供多元化支付功能。 3、结算软硬件采购费用、日常水电费用(含计量表安装)、店面装修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验收标准:按商务要求1-3条执行,上述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响应单位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经营方案。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招租文件中提出的全部管理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响应单位必须承诺接受招租人(委托方、产权方)对招租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监督。 4、租赁物概况中所述房屋面积及房屋现状仅作参考,具体以响应单位实地勘察为准,但响应报价时不再因房屋面积的差异及房屋质量的好坏而作调整,成交后也不得因房屋面积存在差异及房屋质量的好坏而调整成交价。 5、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招租人与成交单位双方征收的本项目房产租赁税或其他税费(如有)均由成交单位承担;招租人仅负责协调工作。响应单位在响应报价中须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 6、凡涉及招租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苏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信息为准。
交易信息

本项目参考招投标评审模式,全部流程、规则均以《招租文件》为准。根据招租方方案,截至报名期结束,如征集到的意向承租人不足三家,项目自动终止,不进入评审活动;招租过程中出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或者对招租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意向承租方不足三家的,项目及评审活动终止。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受理时段为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5室;

4、报名及咨询:方经理、李经理;

5、联系电话:0512-69820623;

6、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原件,模板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原件,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模板详见附件)、委托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7、报名保证金交纳:报名保证金金额30000元:

报名截止日(2026年10月27日)23:59:59(含)前,意向承租方支付至以下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①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②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二、招租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报名期内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获取地点:苏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2楼203

2、招租文件领取方式:

获取方式:报名时现场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

售  价:每套500元

招租文件获取咨询:黄经理

联系电话:0512-66987107

3、开标时间:暂定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首个工作日,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租文件。

获取招租文件时须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现场填写招租文件购买表。

注:未依照上述要求完成报名流程(递交报名材料并按时交纳保证金)并依法获取招租文件的意向承租方,视为未参加该项招租活动,不具备对该招租项目提出质疑的权利;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三、资格条件(不满足无法参与后续招租评审):

合格承租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说明

1、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三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3、项目成交后,成交人应向产交中心支付首年租金成交额1%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成交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成交人还应按照招租文件约定的方式和收费标准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报名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1、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报名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5、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6、本项目招租活动全过程严禁意向承租方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串通响应、非实质性响应、仅对部分招租要求予以响应、控制招租结果或破坏招租活动公平公正等各类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成交与否,立即取消其成交/响应资格;同时将该承租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永久纳入产权方各类项目黑名单,终身禁止参与产权方所有项目合作。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