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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东园后山茶室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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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10-12 16:00
挂牌价
128,200.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拙政园
联系人:
方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98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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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东园后山茶室公开招租
挂牌起始日
2026-09-22
项目编号
SCJRZ20260736
挂牌终止日
2026-10-12
委托方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人
需自行前往踏勘联系人:董经理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人电话
0512-68557801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拙政园
所在楼层
1层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出租面积(m²)
249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该标的位于后山茶室,位于东园,周边环境优美,树木花草养眼,四面开宽。拟用于茶室经营的房屋及构筑物面积约84.00平方米,茶室东侧室外场地约165.00平方米。
租期
2年
配套、环境、交通等
位于苏州市白塔东路5-1号。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其他披露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2.承租人保证每天至少有一名现场负责人在岗。对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责任、工作用具配备等详见招租文件。3.成交承租人需在项目评审结束的1个月内向产权方(苏州市拙政园管理处)提供运营方案及装修搭建方案,并经产权方审核,在规定期限内相应方案未提供,或审核未通过,出租人有权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责令停业整改、终止承租合作等处置措施。未经产权方同意,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对标的不可做结构上的改造和破坏。因承租人装修、改建致使标的损坏,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产权方无关。4.承租人自行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自查和整改,按规定自行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状态完好,接受产权方对经营等所有事项的检查监督,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承租人不得擅自增加经营内容,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经营工作不得对园内景观造成影响,如有变动需向产权方递交变更申请,经产权方审核批准后执行,不符合产权方管理要求的经营项目,产权方有权要求承租人停止其经营。5.承租人必须对食品安全负责,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强拉强卖,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6.承租人须保证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若出现此类情况,所有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如产权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承租人应赔偿该损失。7.若因前一轮承租人逾期清场等致产权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及场地,本次租赁期限按照实际延迟交付天数顺延,产权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违约金。8.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另行缴纳6000元服务保证金给产权方,用于管理性约束资金,承租人如违反了产权方管理方面的扣款要求,产权方将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9.本项目经营收入须纳入出租方收银监管系统,一个月对账一次。10.现场纠纷等事项由承租人自行联系沟通处理。11.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租约,将重新实施公开招租。12.承租人应避免发生有责投诉,如有有责投诉,发生一起扣500元。13.以上及其他相关约定及相应未尽事项详见招租文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128200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1.本项目按年基础租金进行报价。年租金按照年基础租金、营业收入分成二者取其高原则收取。 2.签订合同后,成交承租人需预付所报年基础租金。结算时,若营业收入×27%>所报年基础租金,则需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租金差额;若营业收入×27%≤所报年基础租金的,则以年基础租金作为年租金。
租金调整方式
无
免租期
无
租金以外费用
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按成交年租金计算);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每月结算,由出租人按市场价代为收取。
使用用途及要求
1、用于茶室。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从事不符合景区或辖区要求的行业。 2、不可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 3、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明火,严禁违规住宿,禁止转租。 4、不得无证经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以现场移交状态出租,面积以现状为准,产权方(拙政园管理处)、委托方(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报名前意向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水、现场水电、消防设施设备、装修状况等与房屋使用相关情况。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破坏改造房屋结构,房屋装修需由承租方向标的所在地职能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安全手续不完备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3、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1)经营证照未取得风险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承租方做好日常安全自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闭环,并同意随时接受产权方、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4、承租方需完全服从景区现有商铺经营管理规章制度、招租文件及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同时自愿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景区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为本项目经营区域环境卫生、安全秩序、现场管控、生产经营、文明服务的第一责任主体,须严格落实常态化管理责任,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杜绝脏乱差、安全隐患、服务投诉、违规经营等各类问题。承租人须严格恪守各项经营管理约定,严禁发生各类违约违规行为。若存在违规违约情形,招租单位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扣除履约保证金、责令停业整改、终止承租合作等处置措施。5、禁止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任何形式的烹饪等活动,如有必要的设备配备,需上报出租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若私自配备,产权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对认定争议,第一次可以作为提醒,如提醒后再次发现违规,产权方有权终止合同。6、东园后山茶室提供用电上限为三相平衡后25千瓦,承租方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出该上限,且电器设备在使用前需通过管理条线报管理处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审核,核准后方可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信息

本项目参考招投标评审模式,全部流程、规则均以《招租文件》为准。根据招租方方案,截至报名期结束,如征集到的意向承租人不足三家,项目自动终止,不进入评审活动;招租过程中出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或者对招租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意向承租方不足三家的,项目及评审活动终止。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受理时段为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5室;

4、报名及咨询:方经理、李经理;

5、联系电话:0512-69820623;

6、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原件,模板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原件,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模板详见附件)、委托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需要加盖公章。

7、报名保证金交纳:报名保证金金额64100元:

报名截止日(2026年9月30日)23:59:59(含)前,意向承租方支付至以下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①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②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二、招租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报名期内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获取地点:苏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2楼203

2、招租文件领取方式:

获取方式:报名时现场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

售  价:每套500元

招租文件获取咨询:陆经理

联系电话:0512-66987137

3、开标时间:暂定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首个工作日,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租文件。

获取招租文件时须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现场填写招租文件购买表。

注:未依照上述要求完成报名流程(递交报名材料并按时交纳保证金)并依法获取招租文件的意向承租方,视为未参加该项招租活动,不具备对该招租项目提出质疑的权利;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三、资格条件(不满足无法参与后续招租评审):

1.合格承租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个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租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说明

1、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三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3、项目成交后,成交人应向产交中心支付首年租金成交额1%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从成交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项目成交后,成交人还应按照招租文件约定的方式和收费标准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报名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1、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报名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5、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6、本项目招租活动全过程严禁意向承租方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串通响应、非实质性响应、仅对部分招租要求予以响应、控制招租结果或破坏招租活动公平公正等各类违反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成交与否,立即取消其成交/响应资格;同时将该承租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永久纳入产权方各类项目黑名单,终身禁止参与产权方所有项目合作。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