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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科技园配套商业服务公开招租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6-07-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7-16 16:00
挂牌价
465,882.32
元/年
项目所在地:
X207(东山大道)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982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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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U+科技园配套商业服务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起始日
2026-07-09
项目编号
SCJR20251087
挂牌终止日
2026-07-16
委托方
苏州市吴中优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人
张大光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人电话
13401435679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市吴中产业优化基金发展有限公司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X207(东山大道)
所在楼层
东山大道4168号U+科技园一期1#1F2F、东山大道4388号U+科技园二期5#2F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出租面积(m²)
2235.334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1、U+科技园一期1#1F、2F现为园区食堂,在经营中,经营期限2026年8月3日到期。其中,食堂的装修:如地砖、吊顶、包厢等;厨房设施设备:如炉灶、洗手池、货架、冰箱、冷库、工作台、餐桌、餐椅等固定资产均为我司投入(详见租赁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清单、餐厅餐具用品清单),本次承租方可继续使用。2、U+科技园二期5#2F空置,现为毛坯。3、U+科技园一期1#1F面积629.508平方米、2F面积787.958平方米,U+科技园二期5#2F面积817.868平方米。
租期
5年
配套、环境、交通等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是
其他披露事项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465882.32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每季度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单价增长3%
免租期
租金以外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1.5元/m²/月,若后续物业服务单位变更,以变更后物业服务标准计算。水电费按照园区现有收费标准据实结算并进行预缴。
使用用途及要求
租赁物用于园区配套商业服务,其中一期1#1F、2F需满足园区不低于400人用餐及休憩娱乐需求,二期5#2F需满足园区不低于500人用餐及休憩娱乐需求。剩余面积(若有)可用于办公、其他商业等,但不可用于浴室、KTV、棋牌等。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通过验收后无息退还。 2.供餐要求:承租方需优先为园区企业员工提供用餐服务,必须提供中餐、晚餐。早餐、夜宵根据园区企业需求承租方可自行决定。另U+科技园一期1#1F、2F现正常运营,承租方成交后无论是否需要改造,但需确保供餐不间断。 3.U+科技园二期5#2F现状为毛坯,承租方需自行委托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承租方承担全部装修及设备采购费用,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出租方配合。 4.安全生产要求: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协议》,并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安全工作。 5、承租方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6、移交期:u+科技园一期1#1F、2F,2026年8月3日到期后,无移交期,2026年8月4日即计算租金。U+科技园二期5#2F现为毛坯,承租方最多享有3个月移交期(含装修工期、竣工验收、消防检测、验收),移交期内不计租金。移交期开始,水电费承租方向出租方每月按实结算。移交期开始物业费承租方向物业公司结算。移交确认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7、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用:1.5元/m²/月。若后续物业服务单位变更,以变更后物业服务标准计算。水电费按照园区现有收费模式进行预缴。拖欠水电费一个月以上,出租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8、食堂出租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投入的食堂装修及厨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若有遗失、损坏,需照价赔偿,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及设备可拆除,但不得破坏不可移动部分。 9、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招租,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招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交易信息
报名保证金
200000元
履约保证金
200000元
保证金交纳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优先扣除服务费,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不接受个人参与报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服务能力;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六楼605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产交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报价和租金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价格。

  协议报价期设置为2个工作日,若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价,本项目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自由竞价时长:30分钟    

    延时阶段时长:3分钟

    加价幅度:4600元/年

    点击查看《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参与电子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电子竞价活动,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最终承租方确认后,产交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3、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服务费事项

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收费标准承担双方应付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