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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本部集中浴室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6-07-0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7-10 16:00
挂牌价
101,232.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
联系人:
方思然
联系电话:
0512-698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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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2026年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本部集中浴室公开招租
挂牌起始日
2026-07-03
项目编号
SCJR20261396
挂牌终止日
2026-07-10
委托方
苏州大学
看样联系人
武老师
内部决策情况
苏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
联系人电话
0512-67169258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
所在楼层
1-2层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出租面积(m²)
885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本次出租标的为校内两个校区的集中浴室,总出租面积约885平方米,其中天赐庄校区东区集中浴室出租面积约400平方米,本部集中浴室出租面积约485平方米。东区与本部浴室均一楼为男生浴室,二楼为女生浴室。
租期
2026年08月01日
配套、环境、交通等
资产位于苏州大学校内,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其他披露事项
1、两处资产均出租中,租赁到期日为2026年7月31日。 2、两处资产(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与本部集中浴室)整体出租,最终确认一家承租单位。 3、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可预约现场踏勘(联系人:武老师,电话:15895401797),如需踏勘请提前联系报备进校,公告发出后第四个工作日(7月9日)学校组织集中踏勘,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101232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根据实际成交价支付租金,先付后租,按年结算。
租金调整方式
无
免租期
至2026年12月31日
租金以外费用
1、两处浴室均需整体改造(含工程改造和设备设施添置),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使用。承租方需承诺两处浴室改造投入不低于245万元,其中东区集中浴室改造投入不低于220.5万元,本部集中浴室改造投入不低于24.5万元。改造投入最终金额以学校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 2、两处集中浴室运营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人工费(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加班费、人身意外伤害险等)、设备工具费、作业服装费、易耗品费、各类税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使用用途及要求
本项目仅作浴室经营用途,承租方在两处集中浴室不得开展与浴室经营无关的营销广告宣传;不得售卖成品饮料外的食品、饮品。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确定承租方及整体成交年租金后,按东区、本部集中浴室招租底价比例分摊两处资产最终年租金:东区浴室年租金底价不低于 40279 元,本部浴室年租金底价不低于 60953 元。校方提前收回任意一处场地(资产)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长据实结算,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3、承租方须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园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统一管理。校方因校园整体规划调整,有权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租赁场地,本部集中浴室校方仅承诺实际经营租期(不含免租调试期)不少于 18 个月。若校方需提前收回场地(资产),将提前 3 个月向承租方出具书面通知,此情形下校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运营调试免租期,该期间免收租金,但水电费由承租方按季度足额缴纳。出租方仅提供两处集中浴室现有设备设施,场内装修、更衣柜、换衣凳、浴室刷卡设备、设备更新改造、管网改造、智能化改造及配套运营系统等全部投入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改造、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落地实施。 5、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 (1)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承租方的装修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如经营期间因政策等不可抗力终止,则可移动设施设备由响应单位自行处置,不可移动设备及装修归苏州大学所有,不得损坏移除。在此基础上,服从招租方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合作期内,若出现签署合同时可预见的风险,承租方需自负盈亏、风险自负,招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分担任何费用;若出现签署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风险或者不可抗力事件,有上级政策依据的,按上级政策落实;没有上级政策依据的,双方实事求是地进行协商解决。 (4)如因承租方原因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承租方的经营权自动终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5)招租方可协助承租方登记社会培训服务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6)本项目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承租方(经营方)承担。
交易信息
报名保证金
100000元
履约保证金
100000元
保证金交纳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优先扣除服务费,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上传上述网站中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六楼605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产交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报价和租金挂牌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价格。

  协议报价期设置为2个工作日,若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出价,本项目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线下择优遴选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遴选方式:综合评议         遴选实施机构:苏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方式:66987107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参与电子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电子竞价活动,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第三方机构实施线下择优遴选成交的项目,产交中心在收到项目成交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最终承租方确认后,产交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将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招租单位,如履约保证金有缺额部分,最终承租方须向招租人指定账户足额补齐。

3、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服务费事项

一、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收费标准承担双方应付服务费)。

二、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择优遴选的,产交中心根据与出租方、第三方机构的合同约定收取交易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与产交中心无涉。苏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