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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机房搬迁新增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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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太仓市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所需的太仓市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机房搬迁新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XTC2025-C038

二、招标内容:太仓市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机房搬迁新增设备采购项目,因公司机房搬迁,需采购下列机房设备。

三、交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供货,2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正常使用。

四、预算金额:950000元(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五、最高限价:950000元(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后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并按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即日起-202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昆山市庆丰西路286-8号2楼代理部)。

3、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太仓市弇山西路119号天宁大厦11楼

4、接收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仓市弇山西路119号天宁大厦11楼

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为纸质投标文件扫描的PDF版本),以U盘形式提供);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太仓市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健      联系电话:1805179615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庆丰西路286-8号2楼

联系人:赵强、郭新雅

联系电话:0512-57022799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国企平台发布,敬请留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