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仓市环卫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编号:JSZH-TCCG-2021050)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H-TCCG-2021050
2、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4536000.00元(肆佰伍拾叁万陆仟元),固定单价采购(投标人无需报价)
4、采购需求:
A、员工午餐
(1)用餐人数:总人数约700人,按实际就餐人数 ;
(2)餐饮价格:基本套餐18元/人,计次消费;
(3)用餐时间:9:30—12:30(全年,除夕-初四放假除外);
(4)中标供应商根据每个配送点的配送量,按大荤、小荤、蔬菜、饭、汤分别放在保温容器中,配送至各配送点,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单位的开膳时间,于开膳时间前15分钟准时将饭菜放在柜台;并保证全年360天的饭菜供应;
(5)用餐地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太仓市环卫发展有限公司(预估计配送500份左右)、太仓市新卫村二十四组201号(339省道协鑫电厂西侧)(预估计配送100份左右)、太仓市科教新城生活垃圾中转站(预估计配送100份左右);
(6)基本套餐标准:三荤(两大荤一小荤)、蔬菜、酸奶、汤、(米饭可添加)等必备内容,除此之外中标人可自行增加内容,品种配置营养丰富、菜式品种丰富、多样调剂搭配,确保菜单不重复,每份午餐的供应量须能完全满足一个人的饮食需要,确保用餐人吃好、吃饱;
(7)套餐要求:保证饭菜的质量并保证用餐时间内饭菜的温度;
(8)餐具配套: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并负责每天收回到中标供应商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清洗消毒。
B、高温工作日开膳时间时中标供应商须准时免费供应足量绿豆汤或酸梅汤,每碗容量不少于300ml。
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有“集体用餐配送”经营许可)。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购买招标文件和要求:
1、自2021年09月13日起至2021年09月20日(8:3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2、购买地点:江苏省太仓市苏州中路511号4号楼西半侧三楼。
3、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申请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上述报名材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身份证原件须现场核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年10月08日13:30~14: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14:00
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14:0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太仓市苏州中路511号4号楼西半侧三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0元。
收款单位: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553010400114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苏福路分理处
交纳方式: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2、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银行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形式,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太仓市环卫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文斌
联系电话:13606245678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鸣阳
联系电话:18018106622
联系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2幢13楼
八、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九、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国企采购”版块上,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十一、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按预算总金额的如下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总收取额: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1.1%。该项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