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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6-1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6-015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

二、评分标准:

评审类别

评审项

评审规则

分值(分)

价格部分

(45分)

投标报价

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100

45分

技术及商务部分

(55分)

服务理念及组织架构

投标单位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内容。

1.物业管理理念及服务目标;

2.物业服务方案整体设想、策划、管理模式等。

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2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 分。

4分

管理服务制度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管理服务制度。

1.项目管理服务制度;

2.投标单位在保洁过程中对园林古建、古老树木、陈设家具和字画、门窗、挂落、摆件、假山、铺地、水面等以及具体工作划分与安排;

3.如何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4.保洁管理制度、内部人员管理、工作标准、工作计划;

5.安全文明措施。

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2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10分

管理服务方案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管理服务方案。

1.保洁管理方案;

2.人员配置及安排计划;

3.纠纷处置方案;

4.人员培训方案;

5.加班管理方案;

6.进退场交接方案;

7.应急抢险、突击保障方案。

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2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4 分。

14分

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服务全部内容,应具备奖惩机制。

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2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 分。

2分

▲物业保洁现场负责人(1人)

投标单位拟派的物业保洁现场负责人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合格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8分

▲保洁工作人员(除物业保洁现场负责人)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保洁工作人员具备:

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合格证书。

每人次得0.5分,最高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6分

▲体系认证

投标单位具备: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分

▲获奖情况

投标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相关项目荣誉或表彰,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分

▲类似业绩

投标单位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每具备1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和任意一期发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6分

 

 

 

 

 

 

 

 

 

 

 

 

 

 

 

 

 

 

 

 

 

 

 

 

 

 

 

 

 

 

 

 

 

 

 

 

 

 

 

 

 

 

 

 

 

 

 

 

 

 

 

 

 

 

 

 

 

 

 

 

 

 

 

 

 

 

 

 

 

 

 

 

 

 

现更正为:

评审类别

评审项

评审规则

分值(分)

价格部分

(30分)

投标报价

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0分

技术及商务部分

(70分)

服务理念及组织架构

投标单位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内容。

1.物业管理理念及服务目标;

2.物业服务方案整体设想、策划、管理模式等。

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3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5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 分。

6分

管理服务制度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管理服务制度。

1.项目管理服务制度;

2.投标单位在保洁过程中对园林古建、古老树木、陈设家具和字画、门窗、挂落、摆件、假山、铺地、水面等以及具体工作划分与安排;

3.如何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4.保洁管理制度、内部人员管理、工作标准、工作计划;

5.安全文明措施。

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3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5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15分

管理服务方案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管理服务方案。

1.保洁管理方案;

2.人员配置及安排计划;

3.纠纷处置方案;

4.人员培训方案;

5.加班管理方案;

6.进退场交接方案;

7.应急抢险、突击保障方案。

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3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5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1 分。

21分

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服务全部内容,应具备奖惩机制。

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每项得 3 分;内容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1.5 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 分。

3分

▲物业保洁现场负责人(1人)

投标单位拟派的物业保洁现场负责人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

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合格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8分

▲保洁工作人员(除物业保洁现场负责人)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保洁工作人员具备:

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合格证书。

每人次得0.5分,最高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的最近一期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6分

▲体系认证

投标单位具备: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分

▲获奖情况

投标单位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相关项目荣誉或表彰,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分

▲类似业绩

投标单位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每具备1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和任意一期发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6分

 

 

 

 

 

 

 

 

 

 

 

 

 

 

 

 

 

 

 

 

 

 

 

 

 

 

 

 

 

 

 

 

 

 

 

 

 

 

 

 

 

 

 

 

 

 

 

 

 

 

 

 

 

 

 

 

 

 

 

 

 

 

 

 

 

 

 

 

 

 

 

 

 

 

注:招标文件设置调整,供应商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更正日期:2026-06-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狮子林管理处

单位地址:园林路23号

联系人:谢添毅

联系电话:13952404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512-698207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