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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阳片区城中村河道整治工程-水利部分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1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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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阳片区城中村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澄阳片区城中村河道整治工程-水利部分(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6-43、S32050103040011340010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澄阳片区城中村河道整治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澄阳片区城中村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相数据投初〔2026〕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 苏州相城新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及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 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澄阳片区城中村河道整治工程-水利部分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苏州相城经开区澄阳片区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项目对澄阳片区主要河道及其沿线进行整治,其中:河道沿线整治涉及金桥港、登云港等7条河道及西子湖,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沿线绿化、口袋公园、滨水步道等;河道整治涉及金桥港、瓦泄坝、田渡港3条河道,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修复原有护岸、局部清淤疏浚等。项目总投资约4057.16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共涉及3条河道,总长约3.82km,分别为金桥港2.49km,瓦泄坝0.63km, 田渡港0.7km,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仿生护岸、河道疏浚。本项目工程等别:Ⅳ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安投资约833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工期:18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1月2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05月22日。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本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

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

澄阳片区城中村河道整治工程-水利部分

83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提醒:投标人自行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工作(不作为资审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见上表;  

(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状态;(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部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要求: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要求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1.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允许有一个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或仅有一个在建工程)承诺函”;

  2. 其他人员要求: 无  ;

  3. 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A证或B证)、项目经理(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专职安全员要求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有在建工程是指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上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参照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满足①、②、④、⑤之一的须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满足③须提供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满足⑥。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附件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可选)、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9)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不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

②投标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招投标、农民工工资相关的行政处罚,且失信记录未解除、行政处罚信息未修复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企业最近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2年的,应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中标通知书(适用公开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缺一不可);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社保缴费证明;

(5)项目技术负责人(A证或B证)、项目经理(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老版纸质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新版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的完整彩色扫描件);

(6)拟选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社保缴费证明;

(7)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承诺函,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或仅有一个在建工程承诺函(“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相关截图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9)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可选)、专职安全员在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前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上任职任何职位,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https://jsgc.suex.com.cn/epoint-sso_gc/homepage/login_project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系统中。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05日09 时 30分,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在“苏州交易集团网站-苏交易入口-建设工程登录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系数抽取、澄清及唱标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特别说明:

6.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资质、业绩、职称、证书、奖项、证照等招标人核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便于招标人核验并完成招标过程自查,对拒不提供的,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

6.2 投标人应提供有竞争力的标书,如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业绩、职称、证书、奖项等证明材料,导致相应评审项不得分的(应得高分而不得高分),将视为“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行为,由招标人约谈,必要时报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相城区康元路799号               

联  系  人: 曹晓露                        

电    话:  0512-65801003                       

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联  系  人: 陆嘉莉                        

电    话: 0512-87770870                         

电子邮箱: 981898674@qq.com                             

10.其他内容

10.1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1日

10.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相城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85182570

 

 

 

 

 

 

 

                                          招标人: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4日  
























附件: 图纸、答疑.rar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工程量清单.rar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