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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秋浦大孔闸工程建设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3205010304001110001001、SDJ.CL2026-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秋浦大孔闸工程建设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临时用地、消防、水上水下作业等与项目有关的审批、许可手续;
(2)负责办理开工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申请、验收申请和协助办理资产移交等手续;
(3)协助招标人组织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和相关服务承包商等;
(4)协助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5)负责现场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资金支付、合同履约、农民工工资保障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等,接受项目法人的监督检查;
(6)按合同明确的建设目标,及时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定期向项目法人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7)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8)协助项目法人完成质量、安全生产、计划执行、设计、财务、合同、档案等体系制度,并在管理过程中执行,及时做好服务期内的质量评定、工程验收、档案整编、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计配合工作;
(9)在服务期内配合做好有关单位(部门)的稽察、检查等工作;
(10)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技术咨询人的其他职责。
2.4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 名称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企业业绩 和信誉 |
1 |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青秋浦大孔闸工程建设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 137.7 | / | 信誉良好 |
提示:投标企业及主要职位人员自行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工作。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6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孔闸门宽度15m 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技术咨询)业绩或工程总投资8500万元及以上水闸、泵站工程建设管理(或技术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总投资额或单孔闸门宽度的,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项目负责人要求: /。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不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
②投标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与质量、安全、招投标、农民工工资相关的行政处罚,且失信记录未解除、行政处罚信息未修复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近3年(2023至2025)财务审计年度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批复文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合同或其他材料需要能辨别出工程规模);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社保缴费证明;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社保缴费证明;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7)“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8)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合同签订时至项目完工前不得在其他工程上任职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9)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付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0)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0日23时59分59秒。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https://jsgc.suex.com.cn/epoint-sso_gc/homepage/login_project中下载招标文件。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系统中。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https://jsgc.suex.com.cn/epoint-sso_gc/homepage/login_project找到“开标直播系统”模块,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系数抽取、废标及澄清、唱标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地 址:桐泾南路908号
电 话: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7、8楼
联 系 人:钱祖斌、岳杰、周琛煦
电 话: 0512-68656936
电子邮箱:563266819@qq.com
10.1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0日
10.2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8253214
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单位: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