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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十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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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十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6-19、S3205010304000648001001)

1.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的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十标段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 现已落实。本项目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集中建设单位为  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工业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109.5公里,历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逐年淤浅,吴淞江河道局部河段萎缩,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大幅下降,供水能力减弱,生态环境较差,水环境问题突出,通航能力不足,制约吴淞江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改善和航运等综合功能的发挥。吴淞江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任务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强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

(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十标段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查乡浜闸(8m×2)、尖浦河闸(12m×3)、欧基江闸(8m×2)及欧基江至安泾江段新建堤防长度约2.17km(其中新建重力式护岸长度约0.5km、新建石笼护坡长度约1.67km)、新建防汛道路长度约2.66km。对应投资金额约:11000万元。

本标段工程等别为:Ⅱ等;建筑物级别为: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为3级,临时为4级;

(4)计划开、竣工时间:本项目总工期21个月,工程计划于2026年8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8年4月30日前完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SDJ.CL2026-5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十标段

11000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投标人近10年内(2016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含签名表);

信誉良好

注:提示:企业自行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自行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7)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等规定),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若变更后无在建的需满足要求⑥,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线上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10)被“信用中国”网站与“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与“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受有招投标、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相关行政处罚的,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相关证明(如网站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等)。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7日00:00至2026年6月25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8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文件为准,须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扫描件);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含签名表));

(3)拟选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扫描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4)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6)被“信用中国”网站与“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与“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受有招投标、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相关行政处罚的,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提供相关证明(如网站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等)。

(7)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合同签订时和工程实施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位。(承诺函格式自拟)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提交上述(1)-(7)资料原件扫描件,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入围。

9、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908号

  联系人:沈琦                 电话:0512-65203278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刁吉峰     电话:13921113559     E-Mail:124944472@qq.com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王扬         性别:男      上岗卡号:苏招S00521

 职称或执业资格:高工       联系电话: 025-8633877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6年06月17日至2026年06月25日

注: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对商务评分内容中应得高分而不得高分的投标单位,将进行项目法人约谈。

13、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工业园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6680862

 

 

 

               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年6月17日


附件: 评标办法.doc
附件: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十标施工图——水工金结电气基坑建筑建筑结构给排水0615.pdf
附件: 预算(1)(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