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交通工程 > 招标公告

苏州高速2026年沥青路面养护工程项目2026-LMYH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苏州高速2026年沥青路面养护工程项目(2026-LMYH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速2026年沥青路面养护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高速2026年沥青路面养护工程项目(2026-LMYH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苏州高速公司自通车以来,车流量增长较快,随着运营时间的延长、交通荷载的重复作用,沥青路面磨耗层逐步呈现老化状态,部分路段路面破损、车辙、裂缝等病害继续发展。为不断提高公路技术状况指数,逐步改善行车环境,保障年度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6年度养护计划安排,拟开展苏州高速2026年沥青路面养护工程项目,对部分路段沥青路面破损、车辙及裂缝等病害开展养护维修处置。

2.2 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本项目为苏州高速2026年沥青路面养护工程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2026-LMYH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含对公司所辖常台高速苏州段、常嘉高速及沪常高速苏锡支线的主线及匝道、收费站广场等路段沥青路面破损、车辙及裂缝病害开展专项养护维修处置,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7914425.08元。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高速公路路面养护项目。(以《表5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为准)

(3)信誉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按联合体各方中较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b.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配备不少于1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6年2月—2026年4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②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预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环东路1号

联 系 人:李冰

联系电话:0512-67600770-342153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交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 系 人:何萍、殷丛丛、李正帅(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12-65107413

E-mail: jtzx_dl@126.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电话: 0512-68125717

8.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暗标、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702 开标室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按电子交易平台流程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建议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8.6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7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8.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6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地址: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