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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历史城区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6-11-0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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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历史城区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姑苏区历史城区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1248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姑苏区历史城区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字项投〔2025〕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姑苏区历史城区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姑苏区历史城区外口袋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2.3 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对姑苏区历史城区外胥虹桥公园、江月路滨河公园、信息公园、石曲街北公园、官渎里7标绿地、听钟园等口袋公园存在的基础设施陈旧、绿植退化严重、服务功能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实施景观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完善城市口袋公园建设。主要通过植物、铺装、景观设施小品和其他文化元素的营造和更新,打造精致小微环境。利用空闲地块新建广济北路西侧绿地,涉及地块总面积约66302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涉及地块总面积约66302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673.25853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40%。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根据苏园规字〔2012〕2号文,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资格条件为:【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1)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2)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入须知前附表9.1中的内容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2023年1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工程。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业绩公示查询网址和截图。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中的业绩要求除外);(2)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11月01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市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2)被住建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联合体均须具备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履约能力,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人在职员工;

(3)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申请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40%。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2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 https://www.suex.com.cn。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13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智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8.2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3当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本项目将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 (https://jsgc.suex.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恒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117号11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桃花坞大街89号文化坊5号楼4楼

联系人:潘奇芝                                  联系人:周平、吕丽娜、潘琳

电话:0512-65268073                             电话:0512-65308762

传真:/                                         项目负责人:周平

邮编:215000                                    传真:0512-62515220

电子邮箱:/                                     邮编:215000

电子邮箱:29876436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5106478   

10.3异议渠道

一般采用线上受理与处理方式,异议人可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