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年产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大通工坊)(项目名称)年产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大通工坊)内装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1232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大通工坊)(项目名称)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202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创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浒创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大通工坊)内装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年产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大通工坊)内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西、永安路北、牌楼路东
2.3 建设内容:年产5000套高端智能装备新建项目(大通工坊)内装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8277.1平方米,装修面积约16990.12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4900.00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900.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内装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 274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2023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指合同登记信息页面截图);特别提醒: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时需截取网站抬头,即能体现“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多资质联合体承接的工程或包含于总承包项目中,需提供其中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专业分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仅计为分包人业绩。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可提供其他附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10月 01 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8)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9)本项目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0)本项目代建单位:苏高新城建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3.5 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02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2日13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单位为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 | 苏州浒创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苏州高新区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9楼 |
联 系 人: | 王丽霞 | 联 系 人: | 张茂松、吴智远、刘萌萌、李玉婷 |
电 话: | 0512-65210121 | 电 话: | 0512-65180430 |
传 真: | 项目负责人: | 张茂松 | |
邮 编: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邮 编: | 215011 | |
电 子 邮 件: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68750520
10.3异议渠道
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