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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不含先期实施段站前工程、园区站站房)与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项目名称)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新建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及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城际铁路部分土建监理项目DCS-TJ-JL02标段(标段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1145001003(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不含先期实施段站前工程、园区站站房)与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6〕785号、苏数据备〔2025〕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企业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新建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及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城际铁路部分土建监理项目DCS-TJ-JL02标段(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新建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及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城际铁路部分土建监理项目DCS-TJ-JL02标段
2.2 建设地点:苏州相城区太平街道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及铁路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铁路等级为城际铁路,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占地面积约440亩。苏州北城际动车所盖板工程123轴-260轴范围内主要为检查库、临修及不落轮镟库与相关配套房屋等。盖板工程范围123轴-260轴建设面积约11.43万㎡,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0米,最大单跨跨度24.2米,建筑层数1层,建安工程造价约1036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766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新建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及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城际铁路部分土建施工项目DCS-TJ-SG02标段的所有监理(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包括:
①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范围内土建工程的所有监理(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以及对应施工标段新建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施工场地范围内的管线迁改监理,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工程范围内的混凝土及其制品制作监理、甲供材料设备的监理(造)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项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环水保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全面组织协调等。同时包括按照发包人与建设管理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各项工作。
②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城际铁路部分所涉及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项目费用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保管理、合同、信息以及全面组织协调等;保修阶段质量缺陷的记录审核等。
2.7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639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以下监理资质二者之一: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者之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铁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企业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铁路动车所(或客车整备所或存车场)或轨道交通车辆段(或停车场)土建监理项目。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出现多个时间,以最晚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工作内容的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2其他:
(1)本次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和非联合体投标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之一:
①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仅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选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
③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选派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三者之一。
3.5.3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成员方需选派一名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且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铁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5.4须上传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10月20日 18 时 00 分至2026 年10月26日 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1月03日13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均入围,如小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3)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范围内土建工程和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进行联合招标,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范围内土建工程招标人为苏州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招标人为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两套合同。(4)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苏州北站至苏州东站段新建苏州北城际动车运用所及高铁苏州北站动车所上盖开发工程(盖板工程)城际铁路部分土建监理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即DCS-TJ-JL01标段和DCS-TJ-JL02标段,同一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先开先中。本工程开标顺序为①DCS-TJ-JL01标段→②DCS-TJ-JL02标段,根据开标顺序,先开标段的拟中标人不再获得余下标段的拟中标人资格,但其报价仍计入定标价格的计算。即在先开标段中已被确认为拟中标人的单位,不再推荐为其余标段的拟中标人,由后续单位依次递补。若先开标段因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情形导致先开标段拟中标人结果更改,且出现更改后的拟中标人与后开标段的拟中标人为同一投标人的情况,则该投标人优先为先开标段的拟中标人,同时取消其后开标段的拟中标人资格。(5)具有从事过城市轨道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申请人,须提供城市轨道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苏州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苏州阳澄融光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苏州市桐泾北路298号、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5楼代理部 |
联系人: | 李经理、孙经理 | 联系人: | 李佳雯、唐玉华、郑薇 |
电话: | 0512-66838017 | 电话: | 0512-68320473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樊新艳 |
邮编: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15011 |
电子邮箱: | zc20180801@163.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12-85182366、0512-6812571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