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2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吴中人民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吴中人民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人民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项批[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招标人为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中人民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吴北路61号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楼改造、设备更新(更换电梯23台、磁悬浮机3台、干式变压器2台、柴油发电机组1套、热水锅炉系统等)、外立面及室外工程、智能化升级,并购置手术机器人、影像设备、医疗信息化系统及家具等。总改造面积约7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7006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842001001 | 吴中人民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吴中人民医院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220.10 | 9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四、本项目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涉及服务及专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加固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建筑工程室外配套、道路景观绿化、室内装饰、外装饰及幕墙(局部改造)、智能化、标识标牌、供配电专项、医疗专项等设计及相关专业深化设计。
五、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日历日,初步设计:3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六、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2万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7-24 00:00至2026-07-31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06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苏州交易集团(https://www.suex.com.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吴中区越溪苏街103号 | 地 址: |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12幢 |
邮 编: | 邮 编: | 215168 | |
联系人: | 合约管理部 | 联系人: | 姜亮华、王静怡、夏菁 |
电 话: | 0512-65137005 | 电 话: | 0512-65981698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598169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6819ab@sina.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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