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产业园(西片区)-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产业园(西片区)能源中心、景观绿化工程配套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货物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产业园(西片区)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以 相审批投备[2023]2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阳澄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阳澄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产业园(西片区)能源中心、景观绿化工程配套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以西,西公田路以北
规模:本项目电梯共计4台,客梯3台,扶梯1台,最高速度1米/秒,合同估算价约127.08万元
交货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水景路西、漕湖大道南、元和塘东、青龙港路北;
交货期:40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安装且通过验收。
其中能源中心:2026.8.20-2026.9.23 共35日历天
景观绿化工程配套用房:2026.8.20-2026.9.28共40日历天
各标段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各标段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各标段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厂商投标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许可子项目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证);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下列条件:除提供生产厂商证书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中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许可子项目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证)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4.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4.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4)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完全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2)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商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4.资格预审方法
☑4.1合格制;符合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7月6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7月13日 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7月20日 09 时 30 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www.szzyjy.com.cn/、http://www.jszb.com.cn/jszb/、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阳澄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苏州北站综合服务楼4楼东侧
联系人: 黄露 联系人: 惠天睿
电话: 0512- 69593106 电话: 0512-65239192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彭霞
邮编: 215000 传真: 215000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2-85182366
10.3异议渠道
通过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