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6-1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石湖湾科创有限公司新建石湖湾科创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石湖湾科创有限公司新建石湖湾科创中心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5)3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石湖湾科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石湖湾科创有限公司新建石湖湾科创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湖西路南侧、苏蠡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348.34平方米(约27.5亩),总建筑面积约85723平方米。项目拟建研发办公楼、研发实验楼、服务配套等,拟建设容积率≤4,建筑密度≤55%,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10%。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0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777.99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715日历天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项目策划、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其他咨询等。
☑项目策划:概算对比复核、节能评估。
☑工程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包括保修期)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含所有专业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协调管理、验收管理等。
☑造价咨询: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按委托人要求对造价相关指标进行分析等。
☑其他:BIM咨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优化咨询等。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资质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国家级执业资格(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下同)。
注:以上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2023年06月至今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人企业承接过以下类似业绩(下述(1)或(2)均可):
(1)以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建筑面积34289平方米(或以上)房屋建筑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包含有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中的其中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且必须包含工程监理】;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建筑面积34289平方米(或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策划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或造价咨询业绩;
注: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如下资料: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全过程咨询业绩、工程监理业绩提供)、造价咨询报告(造价咨询业绩提供);
全过程咨询、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验收时间为准,造价咨询业绩、项目策划及项目管理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全过程咨询、工程监理业绩面积及服务范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所载明的数据为准。造价咨询业绩、项目策划及项目管理业绩面积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中所载明的数据为准,如上述材料未体现相关内容的,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它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身份证双面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②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③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招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6.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26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03日13时3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交易集团(https://www.suex.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http://218.4.45.172: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51212/089d1225-d603-4df1-abb9-4618d1798357.html?fzxname=null。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人:苏州石湖湾科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33号 | 地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区 |
邮编: / | 邮编:215129 |
联系人:李翔宇 | 联系人:张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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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