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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5-WG-Z36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苏地2025-WG-Z36号地块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343001002(标段编号)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5-WG-Z36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6〕10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苏地2025-WG-Z36号地块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苏地2025-WG-Z36号地块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朝阳河北、宣公路东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45910㎡,最大建筑高度38m,最高层数12层。建安工程造价约210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6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苏地2025-WG-Z36号地块项目的所有监理(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以及招标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70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投标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本项目招标对投标申请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要求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资格预审时无须提供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综合评估法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21时00分至2026年6月23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6月29日13时30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1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8.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8.3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苏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白洋湾公园内办公楼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联系人: | 顾金言 | 联系人: | 代福勇、吕永中 |
电 话: | 15190019935 | 电 话: | 0512-68251186-1051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8251186-1002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06153549@qq.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85182366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