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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木渎金山高级中学老校区翻建工程(项目名称)木渎金山高级中学老校区翻建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木渎金山高级中学老校区翻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经发备〔2026〕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木渎金山高级中学老校区翻建工程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东路21号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翻建项目,项目总面积约为22750㎡。其中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约为13000㎡,食堂风雨操场一栋,建筑面积约为5200㎡,门卫一栋,建筑面积约为150㎡,6#教学楼加建卫生间,建筑面积约为300㎡,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700㎡,非机动车车棚一栋,建筑面积约为400㎡,体育场翻新,建筑周边场地景观市政新建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3000㎡,建筑高度≤24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705001001 | 木渎金山高级中学老校区翻建工程设计 | 195 | 6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及有关的专题研究等工作。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四、招标范围: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海绵城市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包括二次深化设计等)。不包含前期可研、环评、交评、水土保持,地质勘察、变配电专项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4、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本项目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壹仟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8、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6-12 00:00至2026-6-22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6-29 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苏州交易集团(https://www.suex.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 335 号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楼 |
邮 编: | 邮 编: | 215100 | |
联系人: | 潘羽嘉 | 联系人: | 龚元 |
电 话: | 0512-67082100 | 电 话: | 13806211918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6705137@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