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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溪花园九期项目电梯工程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1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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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溪花园九期项目电梯工程项目标段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溪花园九期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开管委审2023(11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 ,私有资金:0.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其他国有:100.00% ,招标人为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 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 、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越溪街道文溪路北侧、塔韵路东侧

规模:包含21台电梯 ,合同估算价约620.241万元。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N3205010304002730001001

文溪花园九期项目电梯工程项目

文溪花园九期项目电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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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资质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货物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 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3 日00:00 至 2025年 11 月 18 日23 :59 :59 止,可以在苏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5年 11月 24 日14 时 30 分前可以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申请人可为制造商,也可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全部电梯条件的制造商的项目授权,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一家投标申请人仅能投报一个品牌的设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制造商优先于代理商(或经销商),若同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若 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4)如投标申请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必须具备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的原件扫描件。

(5)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

①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的原件扫描 件。

②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的原件扫描件。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申请人需在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内容包含如下:

(1)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资料。

(2)资审文件中要求的资料。

(四)本公告3.1款中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内容取消。

(五)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 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单位应提供的资审申请资料均以上传的扫描件为准,未完全 提供本公告要求资料的扫描件的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七)确定潜在投标单位的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

(八)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 号C12幢

街111号经发大楼6楼

邮 编 :215100                                                 邮 编 :215100

联 系 人 :朱文                            联 系 人 :王静怡、姚仁江

电 话 : 0512-66566512                                 电 话 : 0512-6598169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 6819ab@sina.com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pdf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