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石路地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石路地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路地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投[2023]146号、姑苏数据项投[2025]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石路地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上塘街入口、女人街入口、亚细亚广场、鸭黛桥、广济路入口。
2.2建设规模:综合整治提升面积约11100平方米,其中广场硬质铺装改造面积约105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600平方米,合同估算约1000.18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133001001 | 石路地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 | 广场硬质铺装、景观、绿化、排水、室外照明等 | 1000.18 | / | 90 |
2.4其他:。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06-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含景观)工程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牵头方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累计扣分计算)
(6) 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7)本项目为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按招标资格要求与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量、工作内容和风险责任。约定分工内,同一专业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专业资质等级。3、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6-13 00:00至2025-06-20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06-27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 | 苏州名城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 | 地 址: | 苏州市平泷路联实大厦4楼D1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瞿帆扬 | 联 系 人: | 胡苏娟 |
电 话: | 0512-65308762 | 电 话: | 0512-68365197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6238723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403544784@qq.com | |
2025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