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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 要求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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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
    《通知》从加强资源共享、完善协同服务机制、厘清主副场责任、加强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就明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建立评标专家库共享目录、评标场所工位共享目录、主副场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副场补偿机制、强化评标服务保障,明确专家劳务费报酬标准、主副场行政监督责任、现场管理和资料保存责任、主副场专家考核管理责任,以及夯实软硬件基础、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强化宣传推介和培训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下一步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和操作路径。
     近年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建设了远程评标室,配备评标电脑、视频会议摄像头、显示大屏和会议麦克风等专业设备,保障评标室内全景视频和实时音视频交互,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在常态化开展省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同时,中心已经与福建厦门、河南郑州、安徽阜阳、湖南长沙、河南信阳等15个城市在远程异地评标室调度、专家抽取、专家进场、监督见证、评标费用结算等各项环节达成合作,互相交流学习,并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今年1-8月,中心实施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6个,累计参与评标专家108人次。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与省内外地区的合作维度,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协作效能,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