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8-0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5年上半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相关业务改革调整和“新三定”职责明确为契机,以交易标准化、服务数智化转型为抓手,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交易服务质效。中心会同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于2025年2月正式获批发布实施,《投标开标“免CA+不守候”案例》成功入选“2025数字城市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作为首批单位在全市率先完成交易相关数据资源登记,在年度集采工作考核中再次获得“优秀”等次。
1. 打造见证管理新模式。立足协同联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有关服务单位,推出全流程协同监管协作运行的工作方案,推行“线上实时监控+线下动态巡查”双轨见证机制,建立“一项目一表”标准化记录体系,扎实构建“全程可控、多方协同、精准高效”的工作新格局。
2. 实现跨省评标新突破。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次携手,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通过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完成首个长三角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推动专家资源跨域共享,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示范案例。
3. 建立中介超市新机制。组织专项力量开展实地调研,召开运营工作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围绕监管机制、信用评价等核心问题制定优化方案,拟定《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超市运营工作制度》,切实推进各项运营服务工作。
4. 推出业务指导新举措。积极协助主管局开展市、区县集采项目采购文件专项抽查,重点核查履约保函、政策落实及文件合规性情况等。与交易集团签订《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协同工作机制指引》,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指导,积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5. 构建智能应用新平台。接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AI大模型平台,确定招标文件检查AI应用场景,明确招标文件检查、合规性检查、错敏词检查和一致性检查等功能;打通全省统一经营主体信息库接口,实现公共资源领域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接入“e路阳光”综合监管平台,提升交易风险防控能力;对标省级标准规范,开展交易系统升级改造与数据规范治理工作,提升数据全量归集质量。通过上述举措,成功构建了一个高效、透明、协同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显著提升了交易效率与透明度。
2025年下半年,中心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创新性改革实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