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今年,园区集采中心积极响应落实《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主动在采购文件中列示“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并在项目中标、成交后积极向交易主体普及电子履约保函的应用,助力采购人和供应商轻松享有高效便捷新体验。
5月7日,园区首张集采项目电子履约保函落地,至今已开具4张,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的44%。电子履约保函高效便捷低成本,欢迎更多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
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访问www.jsdzbh.com,或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操作手册可至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