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1-1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相关单位、代理机构:
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张资交〔2025〕10号)规定,中心对2025年度代理机构较为常见的场内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梳理汇总,主要表现如下:
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电子标签卡,以及发现代理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未佩戴电子标签卡而未提醒或提醒后专家不执行但未上报;
2.未及时关闭开评标室的电脑、照明及空调等用电设备;
3.带样品评审的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或办理;
4.项目开评标取消、变更而未及时进行开评标场地取消、变更操作;
5.分散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未通过中心场地预约系统新增专家信息并点击通知专家按钮,导致评标室电子门牌无项目信息;
6.分散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熟知已预约的评标室信息,且随意试开其他评标室门禁锁;
7.对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及智能化、信息化设施设备不熟悉、操作不到位。
2025年度为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评价管理适应阶段,2026年起正式开展代理机构“星级”评价管理工作,对代理机构场内行为进行记分评价并纳入考评总分,作为“星级”评价依据。请各代理机构认真自查自纠,自觉规范场内行为,避免出现以上场内不规范行为,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