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7-2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统一规范张家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并参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起草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交易活动各相关主体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30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104853777@qq.com;联系电话:0512-58699065。
附件: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