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4-0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工具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标工具服务质效,激发市场活力,现公开征集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有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征集内容:本次主要征集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
2.征集形式:公开征集。
3.涉及系统: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供应商收费形式:采取市场化收费或免费。
5.服务期限:三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如相关部门有新要求需变更服务期限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二、征集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同类已应用案例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情况声明(见附件);
8.投标工具对接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表、项目成员名单、培训计划、运维保障等内容。
三、材料递交方式
1.请各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结合征集要求编制申请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将密封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现场递交至中心八楼0805房间;
2.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材料,此次中心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接收申请材料时间截止后,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由中心通知相关供应商开展对接工作。供应商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对接工作。完成后中心将与供应商签订投标工具供应商承诺书。
2.本次征集公告的解释权归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所有。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中心将根据工作情况,随时调整与供应商的合作。
3.其他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中心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2.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12-58915387
3.监督电话:0512-5891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