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信息发布时间:2025-02-21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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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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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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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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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主要职责,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
(一)综合科:负责文秘、档案、接待、信访、会务、信息宣传、制度建设、后勤服务、安全生产等对外协调和综合事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党建群团、劳动工资、绩效考核管理;负责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省、市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机房、门户网站、内外网络系统、电子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见证管理科: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交易各方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咨询和宣传推介等相关服务;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信用评价体系;对政府采购、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招投标和采购活动开展现场见证工作;受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委托,对依法建立的综合评标、政府采购评审等专家库中的评标评审专家进行培训、管理;负责“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日常运营工作。
(三)监督指导科:负责分解、落实、考核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任务,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或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督;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职责;对各县级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市场化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进行指导、考核、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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