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5-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流程:
1、中标单位提出书面变更(见附表)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
2、中标单位提供相应申请资料递交招标办;
3、招标办对中标单位所提出的变更申请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七天;
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招标办对变更信息进行备案并公布。
5、自备案之日起至6个月内,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二、依据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三、变更申请资料
1、经招标人同意的书面变更申请(一式三份); 2、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的建造师证(总监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安全B类证(总监的职称证)复印件; 3、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的建造师证(总监证)原件和复印件、拟变更项目负责人安全B类证(总监的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变更理由及说明文件; 5、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的社保证明; 7、拟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的到岗承诺书。 8、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变更人员的相关材料,要求拟变更人员与被变更人员素质相当。
办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3982426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中标单位公章。
吴江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附表:
中标项目变更申请表
建设单位 |
|
项目名称 |
|
建设规模 |
|
中标价(万元) |
|
申请单位(盖公章) |
|
建设地点 |
|
原中标项目经理(总监) |
|
证书编号 |
|
变更项目经理(总监) |
|
证书编号 |
|
变更原因 |
|
||
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监理单位意见 (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招标办意见 (签字并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