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高新区】北中心河(天津路-洛阳路)石驳岸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中心河(天津路-洛阳路)石驳岸维修加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泰至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北中心河(天津路-洛阳路)石驳岸维修加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娄东街道
(2)工程规模:北中心河(天津路-洛阳路)段维修加固河道两侧驳岸 808 米。总投资800万元。
(3)招标项目名称:北中心河(天津路-洛阳路)石驳岸维修加固工程设计
(4)服务周期:45日历天(具体根据实际需要及业主需求)
(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与估算、初步设计与概算、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 后期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各类专家评审(评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17日13: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58.211.58.93: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7日13: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17日13:30,太仓高新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办法: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八、合同主要条款
(1)投标报价:本项目的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评标基准价)为15.52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甲方有权在乙方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甲方有权合理地调整设计方案,调整均不补偿任何费用。
(2)设计费计算方法: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设计费用=设计收费基价【乙方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预算(或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预算)提交设计费结算清单,经双方共同审定确认后,作为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65%*(1-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价-中标价)/评标基准价*100%。
(3)支付方式:服务期满后,乙方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预算(或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预算)提交设计费清单,经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设计费结算依据。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成果(经图审后合格或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成果)后付至甲方确认设计费的30%,余款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本项目合同期内,结算金额可能不满签约合同价,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或者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另外在合同期内若发生结算金额超过签约合同价的,按合同价结算,对此乙方无异议也不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
九、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太仓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58.211.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在系统提示解密后15分钟内未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退回。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V7.1(http://58.211.58.93:44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4)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578897795,联系电话:18896522920。
十、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仓市人民政府娄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97号
联系人:周健 联系电话: 0512-53980671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泰至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333号高展商务大厦10楼1003室
联系人:苏艺玲 联系电话:18550300646
十二、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