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蔚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周市镇白塔路东侧、新纬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房产开发管理及营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服务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SZGZ2025-NG-095号
二、项目名称:周市镇白塔路东侧、新纬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房产开发管理及营销服务
三、招标内容:周市镇白塔路东侧、新纬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房产开发管理及营销服务,本项目位于周市镇白塔路东侧、新纬路南侧,宗地面积12038.1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条件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本次招标所需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前(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3.交款方式:购买标书时交纳。
4.报名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5楼光大广场招标采购部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纸质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0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3.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4.接收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楼会议室
5.接收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包含投标书一、二盖好章的pdf版本),以U盘形式提供。
九、现场踏勘
勘察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和现场条件及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预算、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
1.预算(房产开发管理服务费用):管理服务费用为住宅总销售金额的3%。
2.最高限价:(房产开发管理服务费用):管理服务费用为住宅总销售金额的2.85%。
3.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4.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可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保函、转账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保函递交的,需在开标截止前开标现场递交;以转账方式交纳的,提供相关缴纳证明;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帐 号:3220 1986 4800 5250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萧林路支行)。
4.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蔚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2-5781658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号新港湾光大广场401、501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2-57176037
3.本项目为自主监督项目,监督电话:0512-55160150
十二、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