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受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托出租管理的标的“自助售货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H2025-Q-G-048
二、招标项目名称:自助售货机招租
三、租赁物概况:
1、自助售货机:在游客中心、天平山庄、水泵房、飞来石、中白云亭、文昌阁、石屋、二线天、双慈亭、山顶等点位放置不超过15台自助售货机。
2、租赁金额支付方式:中标单位租赁前向招租单位支付年基础租金,先付后租用,每年支付一次年基础租金。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签合同当天,第二次和第三次交年基础租金的时间为租金支付周期届满前30天。在中标单位租金缴清后,应在3日内补交齐履约保证金。超额分成租金,承租人提供收银管理系统,需接入景区二消管理系统。年营业额超过50万部分乙方按中标分成比率按季度转至甲方账户,甲方对乙方缴纳的租金和分成金额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如未按期缴纳租金,则在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加收滞纳金(计算公式:滞纳金=拖欠租金*0.03%*拖欠天数)至交清租金为止。滞纳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承租人租金缴清后,应在5日内补交齐履约保证金。
3、经营模式: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按营业收入分成率收取租金。承租人承担设备采购、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电费及经营用货品、物料、人工、税费等其他一切成本。
4、经营范围:售卖各类饮品、预包装食品、登山用具等,具体销售商品内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售卖。
注:承租人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租赁底价(年):
年基础租金(年):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合计年基础租金(叁年):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注1:本项目租金=年基础租金+营业额提成。
注2:年基础租金为固定金额(¥100,000.00),投标人无需竞争。
注3:营业额提成=承租人年营业额超过50万的部分×超额分成率。本项目按照超额分成率报价,超额分成率报价≥20%,否则视为无效标。
6、租赁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装修期含在租赁期内)。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以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获取合格后汇款,否则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代理单位无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 价:每套500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汇款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314122601346)
咨询电话:赵夕易(0512-65196851)
汇款及保证金查询:钱会计(0512-65161790)
获取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留存(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8日9:00-9: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9:30整
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9:30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开标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0512)65161796、65161799
传 真:(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215007
联 系 人:高凡、周文娴
2、招标方
名 称: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权胜
联系电话:0512-68557801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盘胥路903号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存在交叉任职、近亲属或利益关系,投标文件中项目组成员混用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二十天。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