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受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受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凤凰街300号房屋五年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保证金:
凤凰街300号房屋五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331.56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0万元。
二、拍租地点及时间:
拍卖公司: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大新巷口。
拍租时间:2025年 6 月 11 日下午2时,拍租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886号五楼。即日起至2025年 6 月 6 日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512-67770198
三、注意事项:
1. 意向竞拍人需在2025年 6 月 10 日下午3时前持有效证件至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
2.竞拍人报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性项目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的经营;不可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严禁擅自转租,未经同意的转租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并没收所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4.本租赁合同时间以房屋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承租人在规定的租赁期内不可以任何理由自行终止合同。如出现此情况,承租人支付的当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均由房屋所有方所得,不做任何赔偿。
5.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费用及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无免租金装修期。
6.拍租成交后竞得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证照,证照齐全方可营业;竞得人自行清场,委托人、房屋所有方、拍租人申明不承担清场的责任和费用。
7.租赁期内涉及房屋权属变更的,出租方、管理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不属出租方、管理方违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补偿、赔偿。
8. 标的详情、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租告知书》。
9.此公告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苏州日报。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