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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东环新村32-1幢1层(东环农贸市场)资产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4-09 16:00
挂牌价
400,000.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东环五六村-32号楼
联系人:
谈先生
联系电话:
0512-698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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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位于东环新村32-1幢1层(东环农贸市场)资产公开招租
挂牌起始日
2026-04-01
项目编号
SCJR20260592
挂牌终止日
2026-04-09
委托方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平江街道办事处
看样联系人
姚女士
内部决策情况
街道党工委会议通过
联系人电话
67272356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东环五六村-32号楼
所在楼层
1楼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出租面积(m²)
833.41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为主
租期
6年
配套、环境、交通等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其他披露事项
1.目前原承租户仍在使用中, 承租方须承诺协助产权方妥善做好现有经营户的清租工作。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遵守出租方管理规则,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管理,做好房屋内和周边地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妥善处理相关投诉、举报,确保不发生不稳定事件。若发生上述事件或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出租方保留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应管理责任的权利。 3.承租方须与产权方签订《考核协议》,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成至少1个纳统单位(具体以统计部门认定为准)。 4.公告结束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成交环节 5.本招租房屋为传统农贸市场提档升级项目,为确保房屋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提高资产管理质效,承租方须对房屋重新装修,对墙面地面、水电管道、消防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相关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并由出租方验收,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结束后承租方须维持房屋装修现状移交出租方。装修改造之前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6. 本次招租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400000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季度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承租方完成考核协议约定的考核事项租金不增长,如果完不成,则在成交租金的基础上增长5万元/年。
免租期
三个月
租金以外费用
房屋的装修改造、日常维修、物业费、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使用用途及要求
房屋用于农贸市场(仅限零售)、商超使用,不得整体转租,不得居住。严禁使用明火、燃气灶、燃气瓶等有消防安全隐患的物品。禁止从事农副产品批发、餐饮服务(不产生重油烟除外)、住宿服务、养生保健服务、保健品销售、玉器加工销售、网吧棋牌服务、酒吧服务、电动车销售与维修等不符合要求的行业。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 2.承租方必须合法使用房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3.房屋装修改造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结束后承租方须维持房屋装修现状移交出租方。 4.本次招租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近3年无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进行查询)。 7.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不得采取名义上为合作、入股、加盟等,而实质为转租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交易信息
报名保证金
100000元
履约保证金
40000元
保证金交纳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优先扣除服务费,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企业成立时间满 3 年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租对应经营业态。 2、具备农贸市场或商超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成功运营 2 年及以上、面积 1000㎡(含)以上的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运营管理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拥有固定、稳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公司门牌照片等可证明办公场所真实性的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六楼605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该意向承租方直接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线下择优遴选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遴选方式:综合评议         遴选实施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浩            联系方式:0512-69165621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竞拍,成交当日发布成交公示。由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成交的项目,出租方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反馈成交结果,交易中心于收到成交文件后次一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交易中心组织成交的,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交易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确认文件。 3、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中心必要服务费,其余用于弥补出租方必要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其他情形,给出租方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的; (4)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5)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招租竞拍,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

服务费事项

一、产交中心组织成交的项目,按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收费标准承担双方应付服务费)。

二、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择优遴选的,产交中心根据与出租方、第三方机构的合同约定收取交易服务费。第三方机构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与产交中心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