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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港污泥塘生态封场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19-08-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的泗港污泥塘生态封场工程施工监理已经获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立项批文号:张行审投2019230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章卿村;

   (2) 工程规模:项目涉及面积52.5亩,污泥固化方量180000m³。项目采用污泥原位固化、堤坝平台构筑等方式,通过垂直防渗、封场覆盖系统、污水和沼气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工程进行生态封场;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泗港污泥塘生态封场工程施工监理(不含造价控制),施工造价约62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必须包含垃圾处理工程专业)。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9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监理资质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的监理(市政)Ⅰ组。

 6.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总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m、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8.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本公告页面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23日下午13:30 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人地址:杨舍镇暨阳东路

 联系人:鲍忠伟    电话:58132600-8032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

联系人:陆燕静       传真:0512-55392066       电话:0512-55392066
  邮编:215600   项目组组长:顾升    执业资格:造价工程师    职称:高级工程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年 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