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企采购 > 招标公告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太仓市双凤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检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太仓市双凤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检测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HXDL2025-Z-G-23

二、项目名称:太仓市双凤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检测

三、 服务内容、采购预算、服务周期及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工程桩基检测、材料检测等。

2、最高限价:①桩基检测:静载、抗拔3.5元/KN;低应变15元/根;高应变1800元/根;声测法80元/M;②建筑材料及其它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5)收费标准下浮20%。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耗材、工具、设备、交通费、食宿费、加班费、保险、补贴、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为本项目服务的全过程所有费用。

3、项目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期间(具体按照施工工期)。

4、项目质量要求:成果满足采购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及备案检测机构资质(包括: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8、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太仓市人民南路139号(兴业大厦)D413,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身份证、近期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八、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00~14:30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30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30

4.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地点:太仓市人民南路139号(兴业大厦)D413,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宇君

联系电话:0512-53401901-8705

联系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桴亭路17号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新/秦俊圆/王吉

联系电话:0512-69560667/13913759177

电子邮箱:hxzbdl@126.com

联系地址:太仓市人民南路139号(兴业大厦)D413。

十、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上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国企采购”版块上,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十二、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