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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浪街区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2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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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浪街区景观提升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文恒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后浪街区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合同估算价:约3880951.48元

(3)招标项目名称:后浪街区景观提升工程

(4)工期:暂定45个日历天。

(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后浪街区景观提升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根据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园林绿化资质不作要求;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符合苏园规字〔2012〕2号文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工程除外)。

2)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业绩要求:近4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上的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工程除外)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9日16时30分前(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上均需加盖公章)至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长春北路9号华威商都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2日14时30分前,14时3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长春北路9号华威商都六楼(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当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发公告。

(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综合单价)。

(2)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3)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太仓文恒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弘

电话:0512-53890057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苏州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天杰

电话:18626226261

地址:太仓市长春北路9号华威商都六楼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