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欧智能装备产业园1#厂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智能装备产业园1#厂房装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太仓金仓淏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
2.2建设规模: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约为665平方米,包含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等。
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一标段 | 中欧智能装备产业园1#厂房 装修项目 | 施工 | 95 | 90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2.4其他:/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开标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及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动态核查通报文件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3日17时00分前(双休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至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05室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07日13时30分,13时3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14室。
5.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7.2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7.3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太仓金仓淏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12-53563998
招标代理单位:
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成佳 电话:0512-53986657、13801541531
邮箱:2712877421@qq.com
地址: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
9.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