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荟萃华庭给水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荟萃华庭给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合同估算价:236.625553万元
(3)招标项目名称: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荟萃华庭给水工程
(4)工期:90日历天。
(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荟萃华庭给水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前(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024年7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记录(如上均需加盖公章)至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 119 号天宁大厦办公楼 D325 室(东门办公楼门进))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前,09时3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 119 号天宁大厦办公楼 D325 室(东门办公楼门进)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当入围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根据招标文件入围方法“均值入围法”来确定15家入围单位,评标入围结果一旦确定,除计算错误外,不因其他任何情况改变。
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前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在剩余投标人中取最接近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最接近平均值以下的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剩余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投标人报价等于平均值的,计取入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
(2)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方式:总价报价,固定下浮率承包。
(2)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3)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及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资质核查通报文件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5)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购方式。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太仓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宇君
电话:0512-53401867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 萍
电话:0512-81878081
邮箱:1827023278@qq.com
地址: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西路 119 号天宁大厦办公楼 D325 室(东门办公楼门进)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