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1-2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的晨阳办事处街道市政道路提升样板工程已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晨阳通用东路与晨阳路交叉口 招标类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0万元。包括沥青路面、路平石、台阶、人行道铺装改造等。
(3)招标工期:招标工期3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招标内容如下:晨阳办事处街道市政道路提升样板工程;
4.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的张家港本地注册企业;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其他条件: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1月以来)承担过合同价不少于3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5.本次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式。请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3日公告之时至2020年11月23日16时00分到经开区限额以下平台(http://js.etrading.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报名并下载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6时00分,在此之前申请人须在网上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0年7月至9月)社保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自行到系统确认资审结果。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2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评标方法采用合理最低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附楼(国泰南路9号东附楼207室)
联系人:曾亚香 电话:0512-58111925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公告之时至2020年11月23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