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苏地网挂[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吴江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3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面积 |
用 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 总价 |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美元 (万元) |
港币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
1 |
吴中区东山镇东山路北侧、拮翠路西侧 |
苏地2021-WG-40号 |
66351.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1.3 |
≤28% |
≥37% |
58655 |
29330 |
4760 |
36970 |
600 |
可以分割销售 |
2 |
相城区经开区华元路北、澄阳路东 |
苏地2021-WG-41号 |
47195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2.5 |
≤25% |
≥37% |
206478 |
103240 |
16740 |
130110 |
2100 |
可以分割销售 |
3 |
相城区经开区春申湖路南、澄阳路东 |
苏地2021-WG-42号 |
12757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2.5 |
≤25% |
≥37% |
558123 |
279070 |
45250 |
351690 |
5600 |
可以分割销售 |
4 |
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南、求索街东 |
苏地2021-WG-43号 |
71385 |
城镇住宅用地、旅馆用地 |
70、40 |
>2.3且≤2.5 |
≤30% |
≥30% |
252986 |
126500 |
20510 |
159420 |
26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5 |
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路北、旺湖路西 |
苏地2021-WG-44号 |
110259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2.5 |
≤25% |
≥37% |
385907 |
192960 |
31290 |
243180 |
3900 |
可以分割销售 |
6 |
相城区阳澄湖镇湘太路西 |
苏地2021-WG-45号 |
11904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1.05 |
≤35% |
≥37% |
162490 |
81250 |
13180 |
102400 |
1700 |
可以分割销售 |
7 |
高新区横塘街道文化北路西、晋源路北 |
苏地2021-WG-46号 |
42552.3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2.32 |
≥7%且≤50% |
≥37%且 ≤50% |
186126 |
93070 |
15090 |
117290 |
1900 |
部分不可销售且不得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5789.1 |
商务金融用地 |
40 |
>1.0且≤2.15 |
≥10%且≤50% |
≥30%且 ≤50% |
|||||||||
8 |
高新区横塘街道文化北路东、现状道路北 |
苏地2021-WG-47号 |
20606.2 |
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 |
>1.2且≤1.3 |
≥25%且≤60% |
≥25%且 ≤40% |
12419 |
6210 |
1010 |
7830 |
130 |
部分不可销售且不得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9 |
高新区浒墅关312国道绿化地西、鸿福路北 |
苏地2021-WG-48号 |
91748.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2.2 |
≥15%且≤30% |
≥37%且 ≤50% |
258363 |
129190 |
20950 |
162810 |
26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0 |
苏州工业园区高贸区民胜路南、兴浦路西 |
苏地2021-WG-49号 |
55903.47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6-2.0 |
≤30% |
≥35% |
205725 |
102870 |
16680 |
129640 |
20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1 |
苏州工业园区高贸区民胜路南、通江路东 |
苏地2021-WG-50号 |
51426.27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6-2.0 |
≤30% |
≥35% |
185135 |
92570 |
15010 |
116660 |
20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2 |
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区永庆路东、普惠路北 |
苏地2021-WG-51号 |
29631.55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6≤2.0 |
≤30% |
≥35% |
118527 |
59270 |
9610 |
74700 |
10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3 |
苏相合作区五星路东、昌南路北 |
苏地2021-WG-52号 |
73356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1.8 |
≤25% |
≥37% |
165051 |
82530 |
13380 |
104010 |
17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4 |
苏相合作区五星路东、永昌泾大道北 |
苏地2021-WG-53号 |
32340 |
城镇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70、40 |
≥3.0且≤4.0 |
≤60% |
≥15% |
23599 |
11800 |
1920 |
14880 |
24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15 |
苏州工业园区方中街西、淞北路北 |
苏园土挂(2021)03 |
30110.78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70/40/50 |
2.3-2.6 |
≤40% |
≥20% |
21682 |
21682 |
3520 |
27330 |
500 |
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16 |
吴江开发区南窑港路北侧庞南路西侧地块(02地块) |
WJ-J-2021-017 |
55775.3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8 |
≤20% |
≥30% |
108929.1804 |
32700 |
4671 |
39240 |
9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7 |
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潮荡路西侧、观荡路东南侧地块 |
WJ-J-2021-018 |
62228.06 |
A: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1 |
≤35% |
≥30% |
123068.9184 |
37000 |
5286 |
44400 |
10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说明) |
34159.82 |
B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
40 |
≤1.1 |
≤45% |
≥10% |
|||||||||
38131.19 |
C: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2 |
≤35% |
≥30% |
|||||||||
10336.06 |
D:地下空间 |
|||||||||||||
18 |
吴江区桃源镇麻溪路西侧规划一路南侧地块 |
WJ-J-2021-019 |
55040.05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8 |
≤25% |
≥30% |
39216.0356 |
12000 |
1714 |
14400 |
4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9 |
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汾湖大道西侧韩棚路北侧地块 |
WJ-J-2021-020 |
41840.6 |
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 |
70 |
>1且≤2.2 |
≤25% |
≥30% |
3514.6104 |
1060 |
151 |
1272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20 |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市场西路南侧大宛路东侧地块 |
WJ-J-2021-021 |
25467.13 |
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 |
70 |
>1且≤2.0 |
≤30% |
≥30% |
2159.6126 |
650 |
93 |
78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21 |
吴江区震泽镇镇南一路北侧姚家浜东侧地块 |
WJ-J-2021-022 |
18619.47 |
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商服用地 |
70、40 |
>1且≤2.0 |
≤30% |
≥30% |
1672.0284 |
510 |
73 |
612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22 |
吴江区震泽镇匡庐路南侧地块 |
WJ-J-2021-023 |
5963.95 |
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 |
70 |
>1且≤1.5 |
≤30% |
≥30% |
436.5611 |
135 |
19 |
162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23 |
吴江区平望镇建设东路北侧运河路西侧地块 |
WJ-J-2021-024 |
57254.0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8 |
≤32% |
≥30% |
51528.6090 |
15500 |
2214 |
1860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
苏地2021-WG-40号等23宗地块出让总价(起报总价/成交总价)为净地价,涉及契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并向相关部门缴纳。
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本次出让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个别地块对申请竞买人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特别说明。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竞买人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
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42号、苏地2021-WG-44号-苏地2021-WG-53号和苏园土挂(2021)03地块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苏地2021-WG-43号、WJ-J-2021-017号-WJ-J-2021-024号地块,可以独立竞买,不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四、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出让的方式进行。
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53号14宗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在办理CA证书时,一并办理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功能(成交确认书签订使用)。
苏园土挂(2021)03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
WJ-J-2021-017号-WJ-J-2021-024号地块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吴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或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CA证书若已超过有效期的,需及时办理延期。联合竞买各方应当分别申请CA证书,在网上出让系统分别注册。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20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出让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53号14宗地块可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5室索取资料;苏园土挂(2021)03地块可到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8楼东侧)索取资料。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出让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及相关报名资料,并在网上出让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联合竞买各方应在网上出让系统中确定出资比例和竞买代表人,竞买代表人代表联合竞买各方参与网上交易,其网上交易行为视为联合竞买各方共同意愿的真实表示。
3.自由报价:网上出让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上午9:00。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出让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限时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9月1日 10:00 苏地2021-WG-41号
9月1日 11:00 苏地2021-WG-42号
9月1日 12:00 苏地2021-WG-43号
9月1日 13:00 苏地2021-WG-44号
9月1日 14:00 苏地2021-WG-45号
9月1日 15:00 苏地2021-WG-46号
9月1日 15:30 苏地2021-WG-47号
9月1日 16:00 苏地2021-WG-48号
9月2日 09:00 苏地2021-WG-49号
9月2日 10:00 苏地2021-WG-50号
9月2日 11:00 苏地2021-WG-51号
9月2日 13:00 苏地2021-WG-40号
9月2日 14:00 苏地2021-WG-52号
9月2日 15:00 苏地2021-WG-53号
9月3日 09:00 WJ-J-2021-017地块
9月3日10:00 WJ-J-2021-018地块
9月3日11:00 WJ-J-2021-019地块
9月3日13:00 WJ-J-2021-024地块
9月3日14:00 WJ-J-2021-020地块
9月3日14:30 WJ-J-2021-021地块
9月3日15:00 WJ-J-2021-022地块
9月3日15:30 WJ-J-2021-023地块
9月3日16:00 苏园土挂(2021)03地块
5.一次报价:本次公告的地块,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22宗地块,在网上挂牌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的,网上竞价中止,转为网上一次报价。所有取得相应地块网上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该地块一次报价。出让人在网上竞价中止后10分钟内(若在自由竞价阶段中止的,则为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开通一次报价功能并发布开通的提示信息。一次报价功能开通时点即为一次报价起始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一次报价起止时间为10分钟。前5分钟为一次报价资格确认阶段,后5分钟为竞买人报价阶段。竞买人报价在出让人公布的一次报价总额有效区间范围内,进行一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资格。以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
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46号、苏地2021-WG-48号-苏地2021-WG-53号、苏园土挂(2021)03号、WJ-J-2021-017号- WJ-J-2021-024号地块设置市场指导价、中止价、一次报价有效区间,未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执行《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未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 苏园土挂(2021)03地块设置市场指导价、中止价、一次报价有效区间,未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未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该22宗地块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或进入一次报价的,对预售、销售条件不作特殊要求。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市场指导价总价(元) |
中止价(元) |
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元) |
|
1 |
吴中区东山镇东山路北侧、拮翠路西侧 |
苏地2021-WG-40号 |
603801380 |
655555784 |
655555784 |
672807252 |
2 |
相城区经开区华元路北、澄阳路东 |
苏地2021-WG-41号 |
2123775000 |
2336152500 |
2336152500 |
2374498438 |
3 |
相城区经开区春申湖路南、澄阳路东 |
苏地2021-WG-42号 |
5740695000 |
6314764500 |
6314764500 |
6418415938 |
4 |
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南、求索街东 |
苏地2021-WG-43号 |
2587706250 |
2810784375 |
2810784375 |
2827559850 |
5 |
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路北、旺湖路西 |
苏地2021-WG-44号 |
3969324000 |
4369012875 |
4369012875 |
4437924750 |
6 |
相城区阳澄湖镇湘太路西 |
苏地2021-WG-45号 |
1668643200 |
1837382400 |
1837382400 |
1868630400 |
7 |
高新区横塘街道文化北路西、晋源路北 |
苏地2021-WG-46号 |
1886407925 |
2072502973 |
2072502973 |
2112745749 |
8 |
高新区浒墅关312国道绿化地西、鸿福路北 |
苏地2021-WG-48号 |
2623995660 |
2886395226 |
2886395226 |
2926764390 |
9 |
苏州工业园区高贸区民胜路南、兴浦路西 |
苏地2021-WG-49号 |
2103100000 |
2313410000 |
2313410000 |
2314410000 |
10 |
苏州工业园区高贸区民胜路南、通江路东 |
苏地2021-WG-50号 |
1934660000 |
2128120000 |
2128120000 |
2129050000 |
11 |
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区永庆路东、普惠路北 |
苏地2021-WG-51号 |
1238600000 |
1362460000 |
1362460000 |
1363050000 |
12 |
苏相合作区五星路东、昌南路北 |
苏地2021-WG-52号 |
1663714080 |
1835367120 |
1835367120 |
1888183440 |
13 |
苏相合作区五星路东、永昌泾大道北 |
苏地2021-WG-53号 |
241903200 |
266481600 |
266481600 |
271267920 |
14 |
苏州工业园区方中街西、淞北路北 |
苏园土挂(2021)03 |
226580000 |
249230001 |
249230001 |
249340000 |
15 |
吴江开发区南窑港路北侧庞南路西侧地块(02地块) |
WJ-J-2021-017 |
1104072261 |
1214507375 |
1214507375 |
1220029131 |
16 |
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潮荡路西侧、观荡路东南侧地块 |
WJ-J-2021-018 |
1245174697 |
1369750109 |
1369750109 |
1375978880 |
17 |
吴江区桃源镇麻溪路西侧规划一路南侧地块 |
WJ-J-2021-019 |
408121971 |
448961688 |
448961688 |
450998170 |
18 |
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汾湖大道西侧韩棚路北侧地块 |
WJ-J-2021-020 |
36568684 |
40208817 |
40208817 |
40418020 |
19 |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市场西路南侧大宛路东侧地块 |
WJ-J-2021-021 |
22462009 |
24703116 |
24703116 |
24830452 |
20 |
吴江区震泽镇镇南一路北侧姚家浜东侧地块 |
WJ-J-2021-022 |
17409204 |
19159435 |
19159435 |
19233913 |
21 |
吴江区震泽镇匡庐路南侧地块 |
WJ-J-2021-023 |
4544530 |
4997790 |
4997790 |
5021646 |
22 |
吴江区平望镇建设东路北侧运河路西侧地块 |
WJ-J-2021-024 |
536298312 |
589945319 |
589945319 |
592579004 |
6.成交通知:地块成交后,网上出让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
7.成交确认: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53号地块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国土交易平台”签订并申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于竞得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在申请通过后持报名材料、成交通知书、有效证件原件等材料,至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19号窗口(联系电话0512-69820603、69820813、69820834)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苏园土挂(2021)03号竞得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于该地块网上出让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最晚于2021年9月7日16:00前),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提交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512-66685016、66685013)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WJ-J-2021-017号-WJ-J-2021-024号地块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12-63103386、63103299)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8.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9.保证金的处理: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部分;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告的全部地块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别说明
本次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均不得设置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
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53号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苏园土挂(2021)03号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WJ-J-2021-017号-WJ-J-2021-024号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苏州市吴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四)应急处置
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我局将发布涉及地块的中止公告,涉及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止,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
涉及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的,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在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和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恢复网上竞买公告。涉及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的,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jsyd.sipac.gov.cn/)发布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涉及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的,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按原途径发布恢复网上竞买公告。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五)法律责任
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出让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涉及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53号地块的,请与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涉及苏园土挂(2021)03号地块的,请与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涉及WJ-J-2021-017号-WJ-J-2021-024号地块的,请与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对“苏州市公共资源国土交易平台”打印成交确认书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以及咨询成交确认书申领有关问题的,请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19号窗口,联系人:孙溢、王笠;联系电话:0512-69820603、69820813、69820834。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苏地2021-WG-40号-苏地2021-WG-53号地块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行政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咨询;苏园土挂(2021)03号地块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苏州工业园区咨询,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授权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有关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WJ-J-2021-017号-WJ-J-2021-024号地块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苏州市吴江区地产交易中心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行政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朱敏 马健德 牛玮妮 联系电话:0512-68633299、68852870、65296891;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65303130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 联系人:孙伟峰 沈晶 联系电话:0512-65133952、65279096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城分局 联系人:胡冰 王磊 联系电话:0512-66181270、66181272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虎丘)分局 联系人:袁碧蓉 孙曼曼 联系电话:0512-68751030、68751499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周志祥 祝嘉 联系电话:0512-66685016、66685013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常继国 陈林0512-69398381、66181792
苏地2021-WG-40号地块为市政府储备地块,地块具体情况也可向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联系人:赵亚军、徐桂华 联系电话:0512-65212776、68633248
苏州市吴江区地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2-63103386、63103299;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512-63960835;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盛泽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512-63551987;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震泽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512-63771960;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望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512-63667679;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汾湖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512-63135213;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源自然资源所,联系电话:0512-63667679;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址:http://zrzy.jiangsu.gov.cn/sz/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6600
苏州市公共资源国土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17.160.9:8009/admin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网址:http://jsyd.sipac.gov.cn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 8086
特此公告。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30日
关于苏地网挂(2021)7号公告的
补充公告
为维护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现对苏地网挂(2021)7号公告作如下调整:
一、土地受让对象
本次出让的住宅及商住用地仅限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申请竞买人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申请参与住宅及商住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提交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其所支付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二、5宗地块一次报价有效区间上限
调整苏地2021-WG-41号、苏地2021-WG-42号、WJ-J-2021-019号、WJ-J-2021-022号、WJ-J-2021-023号5宗地块一次报价有效区间上限,具体详见附件3。
三、土地出让时间
公告时间延长至2021年9月5日;
报名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9月14日16:00;
挂牌截止时间调整至2021年9月16日10:00;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调整至2021年9月16日9:00;
限时竞价时间、交地时间、开竣工时间、出让价款缴付时间、网上竞价成交价格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的地块出让价款缴付时间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件4。
除上述公告调整事项外,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
地块位置: |
|
地块编号: |
|
||||||
申请人名称: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参与申请方式 |
□ 独立申请 □ 联合申请
实控方为: 。 |
||||||||
联合竞买各方名称及其投资比例: |
1、 本方 , % |
||||||||
2、 , % |
|||||||||
3、 , % |
|||||||||
4、 , % |
|||||||||
资金来源: |
用于本地块交易的资金金额为 万元,其中: 1、来源于经营性资金 万元, (1)项目销售 万元,有关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大产权证、已售项目的银行流水单、房产项目销售收款进度表附后。 A、 (项目) 万元(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 。 B、 (项目) 万元(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 。 …… (2)出租收入 万元,房租收入资金流水单和资金入账的进账单附后。 A、 (物业地址) 万元 (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 。 B、 (物业地址) 万元 (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 。 …… (3)其他 万元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A、 (具体名目) 万元(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 。 B、 (具体名目) 万元(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 。 …… 2、来源于投资收益性资金 万元,有关协议、票证、流水等证明材料附后。 (1)利润分配 万元,利润分配决议、分配利润的银行进账单、分配利润单位当年的审计报告附后。 A、来源于 (被投资方) 万元 (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投资主体 。 B、来源于 (被投资方) 万元 (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投资主体 。 …… (2)其他 万元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A、来源于 (被投资方) 万元 (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投资主体 。 B、来源于 (被投资方) 万元 (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投资主体 。 …… 3、来源于境外资金 万元(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 4、来源于其他资金 万元(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 |
||||||||
提交单位(盖章)/提交人(自然人)(签字) |
|
||||||||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签名) |
|
时间 |
|
附件2:
承诺书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方承诺在申请竞买本地块时所提交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其所附证明材料均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存在股东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情况。我方承诺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如有违反,我方愿按照法律规定及出让文件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5宗地块一次报价有效区间上限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一次报价有效区间上限(元) |
1 |
相城区经开区华元路北、澄阳路东 |
苏地2021-WG-41号 |
2374496438 |
2 |
相城区经开区春申湖路南、澄阳路东 |
苏地2021-WG-42号 |
6418413938 |
3 |
吴江区桃源镇麻溪路西侧规划一路南侧地块 |
WJ-J-2021-019 |
431403912 |
4 |
震泽镇镇南一路北侧姚家浜东侧地块 |
WJ-J-2021-022 |
18396036 |
5 |
震泽镇匡庐路南侧地块 |
WJ-J-2021-023 |
4800980 |
附件4:
地块编号 |
限时竞价时间 |
交地时间 |
开竣工时间 |
出让价款缴付时间 |
网上竞价成交价格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调整出让价款缴付时间 |
苏地2021-WG-40号 |
9月17日 13:00 |
2022年3月18日 |
2023年3月18日前开工,2025年3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2年3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1号 |
9月16日 10: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2号 |
9月16日 11: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3号 |
9月16日 12: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4号 |
9月16日 13: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5号 |
9月16日 14: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6号 |
9月16日 15: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7号 |
9月16日 15:3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 |
苏地2021-WG-48号 |
9月16日 16: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49号 |
9月17日 09:00 |
2022年1月18日前 |
2022年9月18日前开工,2024年9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50号 |
9月17日 10:00 |
2022年1月18日前 |
2022年9月18日前开工,2024年9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51号 |
9月17日 11:00 |
2022年1月18日前 |
2022年9月18日前开工,2024年9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52号 |
9月17日 14: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地2021-WG-53号 |
9月17日 15: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年12月18日前开工,2024年12月18日前竣工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2月18日前付清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于2021年11月18日前付清 |
苏园土挂(2021)03 |
9月18日16:00 |
2022年1月18日前 |
2022年9月18日前开工,2024年9月18日前竣工 |
2021年10月18日前付清 |
2021年10月18日前付清 |
WJ-J-2021-017 |
9月18日 09: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4-9-17前竣工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1-18之前付清 |
WJ-J-2021-018 |
9月18日10: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5-9-17前竣工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1-18之前付清 |
WJ-J-2021-019 |
9月18日11: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4-9-17前竣工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1-18之前付清 |
WJ-J-2021-024 |
9月18日13: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4-9-17前竣工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2021-10-18前支付总成交额的60%,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1-18之前付清 |
WJ-J-2021-020 |
9月18日14: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4-9-17前竣工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WJ-J-2021-021 |
9月18日14:3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4-9-17前竣工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WJ-J-2021-022 |
9月18日15:0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4-9-17前竣工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WJ-J-2021-023 |
9月18日15:30 |
2021年12月18日前 |
2022-9-18前开工,2024-9-17前竣工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
剩余土地出让金在2021-12-18之前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