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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西山西标段监理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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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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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西山西标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5-13-3、E3205010304043312002001)

1、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的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已经由苏数据项建【2025】5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湖苏州辖区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全过程监理,清淤规模约403.44万立方米。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65万元。

(3)工期:51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完)工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6年12月20日。

4、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SDJ.CL2025-13-3、E3205010304043312002001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西山西标段监理项目

465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总监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选派总监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个人(提供网上截图);

(6)拟派总监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总监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7)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类似业绩:/

(10)总监无在建要求: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拟任总监无在建工程,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⑥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无在建承诺书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拟任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00:00至2025年06月06日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因发布公告时,《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水总(2024)323号标准的具体内容尚未印发,故本项目按《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修订版》计算监理费。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地址:苏州姑苏区。

联系人:顾真 传真:/ 电话:0512-67876326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虎池路1889号606室

联系人:王战  传真:/  电话:0512-67876317

12、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8253214

1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4.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05-29  至2025-06-06

      项目法人: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5-29 

 

附件: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西山西标段施工图设计图册.pdf
附件: 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pdf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