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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台桥港河道改移(含河道驳岸两侧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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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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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台桥港河道改移(含河道驳岸两侧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323001001、SDJ.CL2025-15)

 

1、苏州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绿台桥港河道改移(含河道驳岸两侧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计已经姑苏数据项投[2025]7号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的投标。

2、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绿台桥港河道,西起申家庄港,东至西塘河路西侧,长约1480米,规划河宽25米。项目包含河道与驳岸的建设,以及两岸约36200平方米的综合整治。建设投资金额约11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5766万元。

(3)招标内容:本标段含项目范围内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验收等,且需配合甲方进行规划证、施工证、行政许可等报规报建工作,按时提供相关文本、效果图等文件。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及提交的设计成果应完全满足合同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4)合同期限:12个月。

(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到缺陷责任期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等级要求

 1  

设计

140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水利(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至2025年5月连续3个月及以上)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3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招标人:苏州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2-69899999-9711

1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

联系人:卢毅     电话:0512-69899999-9111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16、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姑苏区住建委     联系方式:0512-68723621

 

 

 招标人:苏州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年5月6日

附件: 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交易集团)(1).pdf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