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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堤防加固及防洪能力提升项目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225001001、SDJ.CL2024-29)
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堤闸管理所的苏州高新区堤防加固及防洪能力提升项目已经苏行审项建【2023】20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高新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包括高新区太湖大堤水闸除险加固,共涉及游湖港闸(安山港闸)、西京港闸、大趾头港闸、上山港闸、三洋港闸、新盛港闸、石帆港闸、马肚里港闸、马山港套闸、郁舍新港闸、朱家港闸、南浜闸、龙塘港套闸、金墅港套闸、田鸡港闸,共计14座闸,此外,朱家港闸于2021年原址拆除重建,此次朱家港闸增设一处展示橱窗柜,更换建林河闸站启闭机、节制闸闸门门体及相关构件,上下游增设检修闸门;更换5台双向潜水贯流泵;增设固定拦污栅钢便桥、拦污网;更换清污机链条、粑齿等零部件等。
(3)工期:10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完)工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SDJ.CL2024-29 |
苏州高新区堤防加固及防洪能力提升项目水利工程 |
1057.37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不能为同一个人。
(7)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8)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落实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1)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近五年(2019年1月以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且单个泵站(非养护类或局部改造类)总流量为9m³/s及以上且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上述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上述材料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单个泵站总流量以设计流量为准,须提供相关施工图文件或相关设计说明文件。
(1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7.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7.1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7.2网上报名地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3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4日23时59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投标文件;
8.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8.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9.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须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的截图;
(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企业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
(6)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如果有在建,也需提供相关仅有一个项目在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其他扫描件
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涉及资格审查的内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其他:本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地址:苏州高新区
联系人:应宇东 传真:/ 电话:0512-68558453
13.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联系人:吴智远 传真:0512-65160659 电话:0512-65180430
邮编:215011 E-Mail:szoc_qgczx@163.com
1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赵猛 性别:男 上岗证号:苏招S1623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0512-65180430
1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4日
16.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7.(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项目法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堤闸管理所
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