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7-0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北福山塘江边泵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200001、SDJ.CL2024-(9-1) )
1、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的北福山塘江边泵站工程勘察设计已经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北福山塘江边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行审项建[2024]72号)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境内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泵站设计流量为60m³/s(采用3台20m³/s立式轴流泵,双向引排)。工程按照100年一遇洪(潮)水位设计,300年一遇洪(潮)水位校核;内侧河道工程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北福山塘江边泵站的工程等别为Ⅱ等,本工程泵室、外河翼墙、外河堤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内河翼墙、内河堤防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围堰等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6327.9万元.
(3)招标内容: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各阶段设计及勘察、技术交底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测量、设计文件(含勘察测量报告、设计报告、图纸、概算等技术文件,包括电子版本);2、全流道CFD数值模拟优化分析和水泵模型装置实验;3、水上水下作业咨询。
(4)勘察设计周期:15天①合同签订后(10天内)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成果,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投资概算,具备报批条件;②取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5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
(5)工程设计应用BIM技术:应用BIM技术进行水工建筑物结构设计,及时将模型成果提交施工单位用于施工过程管理,配合施工单位结合BIM协同平台进一步展示计划进度、质量管理、工程量及投资造价、文档资料管理和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等,以提高施工过程的质量、投资与进度管理水平。
(6)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 限价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 |
1 |
北福山塘江边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
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对应的勘测设计费和科研试验费之和*95%(折扣率) |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
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由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联合体双方都必须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同时,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7 月 1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7 月 8 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3 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地址:姑苏区友新街道劳动路1053号
联系人:沈琦 电话:13812760323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6室
联系人:王扬 刁吉峰 电话:13921113559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 7 月 1 日至 2024年 7 月 8 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