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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潭村中心河(龚塘路东至吴淞江)、淞港河(长虹北路至甪胜路段)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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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潭村中心河(龚塘路东至吴淞江)、淞港河(长虹北路至甪胜路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1115001001、SDJ.CL2023-21)

 

1、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西潭村中心河(龚塘路东至吴淞江)、淞港河(长虹北路至甪胜路段)勘察设计已经甪行审发改[2023]10号、甪行审发改[2023]11号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测设计的投标。

2、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甪直镇淞港村      招标类型:勘测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淞港河(长虹北路至甪胜路段):新开河道1130m,含两岸新建挡墙2240m,河道标准宽度为30m,项目投资匡算为3570万元;西潭村中心河(龚塘路东至吴淞江):新开河道660m,含两岸新建挡墙1290m,南侧绿化宽6m~10m,河道标准宽度为15m。项目投资匡算为190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470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共设置一个标段,勘察设计费121万元。

(3)招标内容: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测设计周期:①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②)合同签订后12天内完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提交相关部门审核;③合同签订后22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视工程批复情况,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⑥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

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等级要求

E320501030404

1115001001、SDJ.CL2023-21  

西潭村中心河(龚塘路东至吴淞江)、淞港河(长虹北路至甪胜路段)勘察设计

121.00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勘察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为: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近五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且信誉良好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须由企业(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2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五年指 2018年5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工程规模,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

联系人:李路        电话:0512-65045735

1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五号楼东门二楼

联系人:刁祖勇   电话:0512-66362187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

1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3.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找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招标人: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年5月19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