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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G318吴江段“科技兴安”样板路项目G318WJ-KJXA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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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G318吴江段“科技兴安”样板路项目G318WJ-KJXA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G318吴江段“科技兴安”样板路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安【2025】160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318WJ-KJXA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318吴江段东起吴江与上海青浦区交界,西至吴江与湖州南浔镇交界,全长52.62KM,该路段交通流量大,集镇路段、平面交叉口较多,横向干扰较为严重,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该路段内河流、湖泊较多,存在积雪结冰、团雾、大风、强降雨等安全风险。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运用成熟、先进的科技手段,在G318吴江段部分路段建设交叉口安全预警系统、弯道安全预警系统、激光过街安全预警系统、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及安全智能诱导系统等,提升该路段基础设施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能力,降低运行安全风险。

2.1.3合同估算价:约402.38万元。

2.1.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设备采购、现场施工、设备安装并试运行;试运行期:30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日期起计算2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G318WJ-KJXA标段,招标内容包括:①G318吴江段科技兴安样板路范围内的交叉口冲突点安全预警系统、弯道安全预警系统、激光过街预警系统、恶劣天气监测预警及安全智能诱导系统的基础管线施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并将各类监测数据、视频等接入现有苏州市科技兴安公路系统平台;②设备维保和系统平台运维工作;③后期成效评估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②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施工类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采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采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⑤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采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采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自2025年5月(含)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6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 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300号

联系人:袁小琳

电  话:0512-68213585-2302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

联 系 人:王建、潘晶晶

电    话:15380516451、0512-85555117

E-mail:szfhgczx@126.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 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电话: 0512-68125717

 

10.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和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凡《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5)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大写)肆佰零贰万叁仟柒佰捌拾叁元贰角玖分(¥4023783.29)。

(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招标文件关于暗标的要求及规定编制。

 

                  2025年9月5日

附件下载地址: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