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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嘉杭、绕城高速高架下地面空间新建公交停车场三期工程(越湖路大桥-东山大道东侧)SZWCⅢ-DSDD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嘉杭、绕城高速高架下地面空间新建公交停车场三期工程(越湖路大桥-东山大道东侧)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项建【2021】303号文(项目代码2019-320500-54-01-301298)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交投物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嘉杭、绕城高速高架下地面空间新建公交停车场三期工程(越湖路大桥-东山大道东侧)SZWCⅢ-DSDD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嘉杭、绕城高速高架下地面空间新建公交停车场三期工程(越湖路大桥-东山大道东侧)位于苏州越湖路大桥与东山大道、吴中大道相交处桥下东南位置,占地面积5045.72平方米,公交车位约49个,项目概算金额约359.288432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ZWCⅢ-DSDD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停车场、场站用房、配套水电、监控、绿化及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b、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的信息为准)完成过停车场或公交保养场或公交首末站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扫描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管理。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交投物产有限公司
地 址:南环东路1号
联 系 人:刘伟君
联系电话:0512-69823611
招标代理: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楼714室
联 系 人:何萍、房艳夫
电 话:0512-65106507
E-mail: SZJJ_DL@126.com
8. 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0 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建议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8.6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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